关于印发《自治州撤乡设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Z044-2019-00007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19-05-10 00:00 | 发布日期 | 2019-05-11 19:17 |
| 文 号 | 克政办发〔2019〕16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自治州撤乡设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州撤乡设镇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和《自治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7〕116号)精神,确保撤乡设镇工作科学、有序、规范、健康开展,推进城镇化进程,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结合自治州城镇化发展规律和区域城镇化发展阶段性特点,从有利于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城镇规模结构出发,依法科学合理调整乡镇行政区划,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促进城乡统筹、功能互补,推动撤乡设镇工作有序稳妥开展。
二、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快速提升自治州城镇化率和城镇建设水平。自治州城镇化率低的主要原因在于建制镇数量少(占乡镇总量的六分之一),按照目前统计口径,城镇化率是指城镇人口在户籍人口中所占的比率,户籍在县(市)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的户籍人口统一为城镇人口(乡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均不在统计范围内),因此开展部分重点乡撤乡设镇是快速提升城镇化率的有效途径。同时有重点地打造重点镇、中心镇、特色镇,形成良好的城乡发展布局,促进企业和人群向重点镇、中心镇集中,强化城镇的中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城镇聚集人口、产业、服务的功能,进一步完善城镇发展机制,将有效提升自治州城镇化水平和整体实力。
(二)有利于推动乡村振兴,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本着有利于发展的原则在全州范围内有计划地设立一批重点镇、中心镇、特色镇,相对集中地加大建制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集中优化培育重点城镇教育、医疗、商业、养老等资源,增强城镇服务功能,从而辐射带动周边美丽乡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二、三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就近就地享受城镇化发展红利。撤乡设镇后,各级项目资金的扶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将会进一步增多,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
(三)有利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现。通过撤乡设镇,走“开放、集约、生态”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形成科学合理的城镇布局,居民就近向城镇相对集中,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环境治理、保障房建设、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水暖电等配套设施得到完善,百姓的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生活条件明显提高,将极大地推进百姓素质和追求的提高。同时建制镇百姓的相对集中有利于社会管理和治理力量的集中配置,也便于群众教育、管理和各项活动的组织开展。科学合理的城镇布局,形成覆盖全州、各项功能完善、水平提升的中心城镇,可以就地解决百姓就医、入学、购物等问题,避免了人口过度向县(市)城区集中,为农牧业发展和巡边、护边工作提供保障,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基础。
(四)有利于地区整体形象提升和加快地区发展。按照全州各乡(镇)区域布局,将县(市)城区周边乡(镇)纳入城市管理,在已有建制镇的基础上,再建设一批中心城镇,发挥对周边乡村的服务和带动功能,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区域优势和产业特点,建设一批旅游特色镇、口岸贸易镇、重点工矿区镇,推动地区旅游开发、商贸物流和工业发展。这将极大地加速经济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彻底改变自治州山多地少、贫困落后的对外形象。通过撤乡设镇能够有效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以规划引领城乡建设,构建以城带乡、城乡互动、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格局。
三、调整范围
按照自治州“十三五”规划要求,构建以阿图什城区为中心,以阿克陶、乌恰、阿合奇县城为基础,以开发区、工业园区、口岸、风景名胜区为支点,形成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的现代化城镇
网格体系。在现有基础上,突出重点,打造一批重点镇、中心镇和特色镇,有序推进撤乡设镇工作。
按照2019年2月27日自治州十届党委第42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将以下乡作为2019年申报对象开展撤乡设镇工作。一是将符合条件的阿图什市松他克乡、阿扎克乡和阿克陶县玉麦乡作为申报对象;二是将位于国省道沿线、风景旅游区并具有地域特色和特殊职能作用的阿克陶县布仑口乡作为申报对象;三是将易地扶贫搬迁至昆仑佳苑、丝路佳苑的阿克陶县恰尔隆乡、克孜勒陶乡作为申报对象;四是将位于边境口岸特殊区域的乌恰县巴音库鲁提乡作为申报对象。
四、申报流程
根据《自治区设镇审核标准》及有关文件精神,撤乡设镇
行政区划调整具体申报流程为:乡人民政府召开关于撤乡设镇会议→乡人大主席团形成关于撤乡设镇的决议→乡人民政府将申报材料报县(市)人民政府→县(市)人民政府转批县(市)民政局提出修改意见→县(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州人民政府提出关于撤乡设镇的请示(附乡人民政府请示及相关材料)→自治州人民政府转自治州民政局提出初审意见→自治州人民政府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5月6日—5月15日)。涉及撤乡设镇的县(市)、乡要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人,制定实施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撤乡设镇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程序内容,确保各族群众、各界人士和各级组织的支持、认同和参与。要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和征求意见建议工作,形成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本地特色的撤乡设镇实施方案,取得广大干部群众对撤乡设镇工作的支持和参与。
(二)资料准备阶段(2019年5月16日—7月30日)。撤乡设镇的目标乡根据《自治区设镇审核标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认真组织召开辖区党员大会、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两委”分别形成同意撤乡设镇的意见,并按《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申报材料清单》要求的报批程序、内容、格式等形成申报材料,由乡人民政府上报县(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县(市)民政局。
(三)上报审核阶段(2019年8月1日—9月20日)。县(市)民政局审核验收乡镇申报资料,县(市)人民政府征求县委、人大、政协的意见,提交县(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县(市)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呈报撤乡设镇的请示和撤乡设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州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9月21日—9月30日)。撤乡设镇工作完成后,申报乡要做好总结和立卷归档工作,将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上报县(市)撤乡设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该县(市)撤乡设镇的经验总结和相关档案资料。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撤乡设镇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使撤乡建镇工作顺利推进,民政、住建、公安、统计、财政、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积极开展撤乡设镇申报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总体协调和申报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目标乡申报工作的指导、审核和地名的命名工作,住建部门负责行政区域总体规划设计和指导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地理条件的勘察及相关示意图的绘制,公安、统计、财政等部门向民政部门提供撤乡设镇工作中所需的乡镇人口、经济等数据认定说明和相关资料。各有关部门要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推动撤乡设镇工作取得实效。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要充分利用周一升国旗、重大节日活动、“农民夜校”等重要节点,认真宣传讲解撤乡设镇的目的、意义和政策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营造好撤乡设镇的浓厚氛围。
(三)建章立制,立卷归档。各目标乡要建立健全撤乡设镇工作规范,落实专人收集和整理资料,纳入乡镇档案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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