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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4-0069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12 16:25
名        称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零距离

3月11日,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会上,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新闻媒体和全社会通报了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介绍了2024年全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任务及“3•15”消费维权年主题,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发布会邀请了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ODR企业代表,消费放心承诺店代表,消费者代表参加。

2023年,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维权机制手段,发挥社会组织平台作用,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共创共治共建,取得了良好成效,在2023年度12315效能评估评价中排名全疆第三。聚焦投诉举报,解决群众所盼,聚焦消费安全,筑牢安全基础,聚焦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利益。2023年,克州市场监管系统依托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933件,办结933件,办结率100%,涉及争议金额43.78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26万元,新增ODR企业4家,自行和解35件,和解率100%。引导创建消费放心承诺店100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20家。

2024年,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净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开展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筑牢夯实消费安全底线,巩固提升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打造贴心服务的12315品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时,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如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线索,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进行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非现场方式购买商品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超过七天期限或异地现场消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在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购买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电商平台投诉直通车进行投诉,也可以拨打经营者所在地12315和消协组织电话,可以通过登录全国12315网络平台、支付宝或微信12315小程序、12315手机App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电视、电话、邮购和异地现场消费的,可以通过全国12315网上平台、支付宝和微信12315小程序、拨打经营者所在地12315和消协组织电话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媒体记者 温彤 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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