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委员第70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025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1-23 19:08 |
名 称 | |||
文 号 | 克发改提字〔2023〕10号 | ||
来 源 | 克州人民政府督查室 |
于天国委员:
您在自治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70号《关于推动农村煤改电工程落地见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自治区煤改电一期、二期工程方案要求,克州2019年至2022年累计实施改造农村煤改电工程79713户,涉及三县一市,截至2022年底已全部完工投用。
一、加大政策宣传引导
加强各县(市)煤改电服务、指导和培训,建立县乡联动机制,同时对乡镇、村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培训,积极向村民进行解析煤改电相关的政策,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煤改电工程的好处。进一步发挥乡村各支力量、各级“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作用,持续加大宣传力度,2023年以来,全州累计开展宣传1165场次、涉及村民58250人次,引导农牧民群众全面使用电采暖设备。
二、加强电价政策指导和安全使用
大力宣传农户煤改电0.22元/度电价政策,帮助农牧民算好经济账,随着煤改电项目的深入推进,农村用能成本大幅下降,农牧民将以更加实惠的经济成本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清洁能源。健全完善电采暖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保障群众供暖安全。定期组织开展煤改电用电安全检查,建立预警响应机制和定期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全面消除各环节隐患。
三、关于将冬季取暖发放煤炭改为直接进行电费补助事项
冬季取暖发放煤炭是民政部门和“访惠聚”工作队等各支力量的自主行为,没有硬性要求。每年采暖季,各县(市)均会鼓励引导村委会各支工作力量在帮扶困难家庭时,直接为村民充值煤改电电费,提高煤改电使用率。
四、健全运行保障机制
一是结合中标合同要求,设备供应企业、施工单位签署售后服务、维修、培训承诺,实行三包制度,免费质保期不少于5年。二是施工单位制定后期维保方案,加大维保人员培训力度,确保每个乡有不少于3名维保人员,为后期维护工作打下基础。三是每个标段在工程验收结束后,备存工程安装货物总量5‰的备品备件(电散热器和室内温控器),便于后期维修更换。四是对所有维修服务工作进行定期回访,并根据农户的使用情况免费为农户所有设备进行检修、日常维护及保养服务,以保证农户设备的长期正常使用。五是编制煤改电产品使用说明书,并在说明书上注明维保人员电话及监督人员电话,确保供暖设备出现故障后24小时内解决故障。
下一步,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将联合自治州住建局、国网克州供电公司加大煤改电工程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负责人:崔云峰
联系电话:0908-4227475
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