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克州人民政府 > 人大建议
  3. > 正文

关于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20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3-0029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1-11 10:43
名        称 关于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20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        号 克卫健建字〔2022〕4号
来        源 克州人民政府督查室

甫拉提·托合达洪代表:

您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20号“关于设立托幼机构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增长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全面落实三孩政策,自治州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目前,全州总人口数633704人(包括流动人口),0-3岁近20000余人(2-3岁10576人),全州正在运行的托育机构有13家955个托位(其中:阿图什市5家530个托位、阿克陶县6家325个托位、乌恰县1家60个托位、阿合奇县1家40个托位),今年已达到每千人托位数1.5个(自治区指标每千人1.5个,南疆四地州每千人1个),已达到自治区指标要求。

近年来,州卫健委与州教育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住建局等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精神,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加强自治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自治州人民政府2020年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发展的实施方案》(克政办发〔2020〕25号),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要求2022年底前,各县(市)至少建立1所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的示范点并总结推广。

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照护服务”,进一步规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对托育机构的申办过程、在线监控、综合监管、信息公开、诚信记录、人员信息以及业务数据等进行信息化管理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监督管理。

三是紧紧围绕“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目标,以“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运营、普惠可及”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和政府引导作用,坚持社会化发展托育照护服务,激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着力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将克州”博识幼儿托管中心”(200个托位)、”克州金亿童托幼中心”(120个托位)合计320个托位的两个私营托幼机构列为自治州普惠性托育服务运营试点,积极配合社区开展亲子活动和家庭托幼指导任务,接受监管考核。

下一步,自治州卫健委将根据《自治州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争取财政和援疆项目资金支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对全州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大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在新建居住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按有关标准和规范建设与常住人口相适的托育机构,满足群众的基本托育服务需求。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据家庭的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自治州卫健委

单位负责人:李迎春

联系电话:0908-4222635

2022年4月19日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