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克州人民政府 > 文件
  3. > 正文

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2-0364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名        称 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10-27 18:40 发布日期 2022-11-07 18:03
文        号 克政发〔2022〕73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克州人民政府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令第56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新政发〔2022〕55号)精神,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升全民健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文化润疆工程,构建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州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1.争取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各族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各运动项目参与人数持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不少于28%。

2.完善政府主导有力、行业规范有序、市场活力充沛、社会广泛参与、法治健全高效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实现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3.25平方米以上,每万人拥有社会足球场地0.6块。

3.构建健身人群全覆盖、健身时段全开放、健身形式多样化、保障措施多维度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全州注册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名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保持1名以上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三)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

1.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一是开展全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推进落实国家步道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和体育公园建设指导意见。力争到2025年,全州建成体育公园2座、健身步道2个。二是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性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篮(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球场和滑冰(雪)场等场地设施,有条件的增设科学健身指导和体育文化宣传设施。三是新建居住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施工图纸纳入住建部门审查范围,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四是完善户外运动配套设施,在符合条件的河道、景区修建或改扩建适合群众使用的户外休闲健身场地设施,并积极争取村(社区)健身路径、体育场地设施配套全覆盖。(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加快“三大球”(篮球、排球、足球)活动场地设施建设。一是完善现有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同时推动新建社会足球场地设施,争取到2025年,全社会足球场地达到35个。二是争取自治区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农村全民健身工程建设项目,补齐100个村(社区)全民健身器材;配建“三大球”场地设施,完善各村篮球场等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及部分新拆分村场地新建项目。三是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摸排各级单位、老旧小区和社区金角银边,因地制宜建设标准或非标准的“三大球”等体育场地设施,为群众健身提供便捷的条件。(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行动。一是各县(市)财政每年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维护经费纳入预算,支持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提升场馆设施的使用效率。二是落实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各县(市)每月上报场馆开放使用情况,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每季度对全州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情况进行评估督导,探索制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大场馆向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三是建立健全场馆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鼓励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筛选运营团队,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提高运营效率。四是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单位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鼓励私营企业自有健身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社区健身设施夜间“点亮工程”。(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财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4.培育壮大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一是开展新年登高、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等主题活动,开展“社区运动会”“农牧民运动会”等群众赛事活动,举办地州、县(市)全民健身联赛、系列赛、单项赛,制定各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群众参赛指引,每年开展广场舞、健步走、羽毛球、乒乓球、和球、太极拳等群众赛事活动不低于100场次。二是做好本地赛事品牌走出去、知名赛事引进来行动。持续举办“慕士塔格峰登山大会”品牌赛事,开展“团结杯”足球赛事等本地精品赛事,邀请周边地州参与,打响品牌知名度。积极筹办好中国环塔拉力赛等国内大型赛事,争取承办自治区大型体育赛事活动。三是根据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自下而上举办全民健身系列赛事活动,扶持推广各类民族民间民俗传统运动项目和乡村趣味运动项目,以传统节庆、民俗风情和资源优势,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办好“健身大拜年”、全民健身日、“三八”健康杯、职工庆“五一”、广播体操等特色系列活动,激发全民参与健身的热情,营造全民运动的浓厚氛围,不断推进全民健身生活化。四是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举办“健康克州·居家战疫”线上运动会,不断满足群众居家健身需求。(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卫健委、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广播电视台,各县<市>人民政府)

5.普及群众性“三大球”活动。一是鼓励支持成立州、县(市)两级“三大球”协会,强化党建引领,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发展,健全“三大球”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二是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办好“全民健身·健康中国”全国县域足球赛事活动,举办自治州“三大球”业余联赛、“阳光体育”校园“三大球”联赛。积极开展南疆四地州“三大球”邀请赛,邀请自治区“三大球”专业运动队赴克州开展巡回表演活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三大球”俱乐部联赛和会员联赛。三是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为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提供体育服务,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参与人员,普及“三大球”运动项目文化,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组建1支运动队,各学校要组建教练员训练队,并成立班队、校队和县(市)青少年运动队,自治州业余体校每年培养“三大球”青少年运动员不少于100人。(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教育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6.推进多元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模式。一是各县(市)每年组织开展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群体的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并落实自治区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二是依托地方微信公众号每周发布1期科学健身小知识,向社会提供科学健身信息服务,并印发自治区编写的《全民健身手册》。三是鼓励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专业运动员、教练员及健身达人发挥示范引领效应,线上线下开展科学健身讲座和健身指导,打造特色鲜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工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州总工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7.创新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管理机制。一是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适当放低准入门槛,扩大队伍规模,全州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000名,由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至少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1名。二是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管理和科学评价体系,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动态调整管理,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交流展示大赛,提升健身指导水平。(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民政局、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

8.恢复自治州体育总会职能。积极发挥自治州体育总会职能作用,依法登记县(市)体育总会,积极构建以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并向乡镇(街道)延伸。(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9.助推体育社会组织健康持久发展。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发展。二是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的专业能力建设,培育并打造一批队伍发展稳定、专业素养高、作用发挥明显、示范引领性强的体育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支持。三是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和参与度作为单项体育协会主要评价指标,鼓励乡镇(街道)、村(社区)聘用退役运动员、健身达人、体育教师等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提高指导服务率和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10.突出抓好“四类人群”健身活动。一是不断提高青少年体育工作水平。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园阳光体育活动和运动项目技能培训,配备适合少年儿童使用的健身设施器材,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针对青少年近视、过度肥胖等问题进行体育干预,实施青少年校园体育活动常态化,促进青少年养成体育锻炼习惯,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确保每名学生掌握体育运动技能1项以上,各级各类学校每年组织综合性学校运动会(春季运动会和秋季运动会)2次。二是高度重视残疾人群体健身工作。配套完善公共智能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支持每年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和残健融合的健身活动不少于1场。三是积极动员各级机关开展体育活动。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和行业体协作用,落实工间(前)操制度,恢复广播体操,鼓励推广“十分钟健身操”“十分钟广场舞”,积极引导各级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与乒乓球、羽毛球、跳绳、踢毽子等体育锻炼,各单位每半年组织1场职工趣味活动,州、县(市)每年举办1场健身活动,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四是丰富老年人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各县(市)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自治州老年人体育协会上下联动办好老年人广场舞、棋类赛、乒乓球、徒步等适合老年人运动的体育赛事活动;为基层乡镇敬老院配备适老化健身器材,鼓励老年人体育协会队伍下基层开展赛事交流活动,丰富老年人体育生活。五是推动乡镇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自治区乡镇体育健身补短板工程,进一步完善乡镇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州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

11.继续推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保护、传承工作,弘扬优秀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一是梳理全州具有代表性、普及性和特殊性的少数民族特色体育项目,加强带头人培养指导和团队管理,推进民族特色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全州重点发展乌恰县、阿合奇县“刁羊”,阿图什市“和球”,阿克陶县、阿图什市“押加”“摔跤”,阿图什市、阿克陶县“斗狗”“斗鸡”,阿合奇县“赛马”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二是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层层选拔、集中训练,推荐优秀运动员参加国家、自治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支持各县(市)每年举办1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或农牧民运动会,鼓励社会组织定期开展单项赛事,重点打响和球、赛马、民族式摔跤、押加等传统体育品牌。三是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每年组织开设1期、县(市)每年开设2期专题培训班,积极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指导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到2025年,全州力争打造“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训基地”1个以上,各县(市)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之乡”1个以上。(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民宗局,配合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12.建立特色鲜明的体育产业体系。一是依托湿地、空域、草场、沙漠、戈壁、山地等自然资源和别具特色的民族民间传统体育资源优势,加快形成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旅游等服务业态。二是各县(市)要结合实际,重点打造攀登、登山、赛车、赛马、冰雪、健身休闲及“三大球”产业,引领消费热点,激活体育产业发展动力。三是进一步创新思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激发体育用品、体育制造等产业发展活力,探索促进体育消费新模式。(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统筹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3.积极推进体教融合发展。一是积极落实《自治州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方案》,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文体、教育部门要坚持统筹协调、资源共享、人才共育的原则,通过开齐开足体育课、建立体育社团、组建校队、落实学校体育与健康考试评价、社会体育组织进校服务等方式,提升体育教育地位,实现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二是规范和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和评估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评估办法》,足额评定命名一批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三是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各学校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校内比赛,每年举办田径运动会、“三大球”联赛或综合性体育节1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传统特色项目的校内联赛1次。四是加大业余体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力度,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加强课外体育培训行业服务监管力度,促进课外体育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4.深化体卫融合。一是制定实施《自治州体卫融合工作方案》和运动健康行动计划,积极探索对亚健康低运动风险人群和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化干预服务。二是推进体育和卫生健康领域理论、制度、管理、技术创新,构建体卫人才、资源共享的新机制,加强体卫融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克州职业学院开设健康管理、运动康复等专业。三是用好全民健康中心,支持在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广体卫融合发展典型经验。四是通过开设健身公开课、健身大讲堂倡导主动健康意识,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各族群众健康。(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卫健委、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5.促进体旅融合。一是贯彻落实“旅游兴疆”战略,紧紧围绕打造“南疆丝绸之路文化和民俗风情旅游目的地”和“克州特种旅游目的地”,打响“克州是个好地方”品牌,普及推广冰雪运动、“三大球”、山地户外、登山、自行车、沙漠越野、沙漠徒步等户外运动项目。二是以戈壁滩赛事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雪山、沙漠、山地、戈壁的资源优势,培育“天门”“冰川公园”徒步旅游线路、环塔营地沙漠越野、慕士塔格登山大会等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办好中国环塔拉力赛、“慕士塔格峰登山大会”、克州冰川公园徒步精英赛精品赛等赛事,大力推广观光游、休闲游、体验游、度假游活动。三是积极推进国家、自治区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争取将慕士塔格峰—喀拉库勒湖景区、克州冰川公园景区等地打造成自治区体育旅游示范区。(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一)丰富全民健身时代内涵

16.深入挖掘全民健身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文化润疆工程中的时代内涵和多元功能。把全民健身融入到“访惠聚”“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和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中,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促进各民族之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按照自治区安排,积极组织参加“一带一路”国家体育文化交流和传统体育赛事活动,推动少数民族优秀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委统战部、“访惠聚”办,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二)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17.创新全民健身宣传方式。一是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弘扬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加强奥林匹克精神的普及和宣传。二是定期开展太极拳展演、足球文化周、体育书画摄影展、体育微视频网络大赛等系列体育文化活动,宣传全民健身知识技能、特色亮点和显著成就。三是积极申报创建自治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地州、县(市)和自治区全民健身示范基地(单位)。四是推广基层全民健身典型事例,树立全民健身榜样,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工信局、广播电视台,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落实。各县(市)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四)落实经费保障。州、县(市)两级依法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五)加大人才保障。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畅通各类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抓好全民健身运动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指导群众健身的业余体校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引导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六)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公共体育场馆负责人或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组织者应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救急设备,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落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督促落实高危体育项目安全要求,开展课外体育培训行业安全督导与检查,堵塞安全管理漏洞。(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人民政府)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