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克州“春季联合执法护农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 克州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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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节,农资产品进入销售使用旺季,为保证全州农民群众购买安全放心的农资产品,加强农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确保春耕备耕顺利推进和农业生产安全,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农资打假力度,切实做好农资市场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创新执法手段,突出联合行动、专项治理,为农业生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春季是种子、农药、肥料、地膜等农资产品销售使用旺季,也是假劣农资坑农骗农的集中高发期。在全州全面开展春季联合执法护农行动,事关农业生产稳定、农民增收,各相关部门、各县(市)要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果断措施,突出重点领域,抓紧抓细抓实。要紧紧围绕农资监管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确保种子、农药、肥料、地膜、农机具、兽药、饲料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实现农资涉访涉诉案件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违法必查处。
三、时间安排
3月10日至5月30日,各县(市)集中组织开展“春季联合执法护农百日行动”,严厉打击农资领域制假售假犯罪活动。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
1.种子:重点查处制售假劣、套牌侵权、白皮袋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非法制售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种子纯度不合格、未审先推、未按要求备案、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2.农药:重点查处违规生产经营禁限用农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农药、违规添加农药隐性成分、有效成分不足、违法添加禁限用和未登记成分、假冒伪劣、无证生产经营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套用或冒用农药登记证、擅自扩大登记范围、未按规定建立农药购销台账和用药记录等违法行为。
3.肥料:重点查处假冒和伪造登记证、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偷换养分、以次充好、非法添加农药成分、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擅自修改标签内容、虚假标识、包装标签不规范和夸大宣传使用效果、冒充进口肥料等违法行为。
4.农膜:重点查处违反国家强制标准生产、销售超薄农用地膜问题和生产原料掺杂使假行为。
5.农机具:重点查处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以次充好、擅自改变参数性能、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证书和牌照、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证书和牌照、无证操作机械、违规载人、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6.兽药:重点查处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非法添加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含量不符合要求、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未按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兽药等违法行为。
7.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无证生产、制售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物、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
(二)重点区域
紧盯城乡结合部和农资批发市场、集散地,以及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运销大户等,重点查处销售假劣农资、虚假宣传,以及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团伙“忽悠”式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监管,重点关注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和电商企业销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强化对互联网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追根溯源和全链条打击。
(三)重点环节
将近年抽查中群众投诉多、媒体曝光多、问题隐患多的农资产品和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生产环节以黑作坊、黑窝点为重点:销售环节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销售门店和面向用户直接兜售的流动商贩等销售渠道为重点,严厉打击流动商贩、农资下乡“忽悠团”、流窜式“点对点”上门推销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联动协同,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走访,摸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底数,依法做好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和生产经营许可,加强证后监管。严格落实信用公示、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等监管措施,引导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坚决依法清理、取缔。
(二)强化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州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县(市)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现场执法检查全覆盖,加大农资打假联合执法力度,会同公安、工信、供销社等部门,紧盯网络销售、电话订单销售、游商游贩推销、企业商户非法农资展销布点等,组织开展跨行业、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春季执法护农百日行动”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查。要采取例行检查、突击抽查等多种方式,打破“规定动作”,加大对春季入库、仓储的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农资质量抽查检查和检验检测力度频次,及时发现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把好农资销售入市关口。完善落实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农资警示信息,坚决禁止检而不报、检而不打,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
(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坚持生产流通一起抓,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打击目标和“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侦办要求,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方式,加大农资案件线索排查力度,依法严查重处一批跨地区、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主动做好农资领域行刑衔接,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发现具有重大、敏感情形的案件,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注重普法宣传教育。深化开展“放心农资进村下乡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普法宣传,利用周一升国旗、巴扎日等乡村特色节日,通过向广大农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和法律咨询等形式,加强农资法律法规和打假维权知识普及,提高农民群众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增强农资经营主体依法经营意识,营造良好农资市场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是保障春耕备耕、保障农资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州、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担负牵头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协同合力,确保工作成效。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并及时跟踪督办。
(二)提高办案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各相关单位、各县(市)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提高办案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注重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形象。严格规范罚款实施,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加强协作配合,开展区域联动。要加强横向部门间、纵向县(市)间执法协作,统筹执法力量,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实施联合执法、联合办案。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强化层级监督,杜绝地方保护、相互推诿、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等行为发生。
(四)推进信息公开,强化舆论宣传。各县(市)要加强信息报送、舆论宣传、数据统计,上报百日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根据《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规定,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案件处罚信息。各县(市)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公安部门于5月30日前分别对口上报“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并推荐2个农资典型案例。
附件:2025年克州“春季联合执法护农百日行动”检查组人员安排
2025年克州“春季联合执法护农百日行动”
检查组人员安排
第一组:阿克陶县,乌恰县
组长:张燕克州农业农村局法规和综合执法监督科科长
成员:王莉原克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业执法科科长
托合提·买买提居马克州种子管理站干部
汗佐拉·阿布都许库尔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艾买提江·艾山克州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
分局大队长
联络员:王X
联系电话:13899482673
第二组:阿图什市,阿合奇县
组长:艾尼瓦尔·库尔班原克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机执法科科长
成员:张超男原克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级主办
孜比布拉·阿不都热合曼克州种子管理站干部
古丽巴拉木·努尔克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
阿布都艾尼·苏来曼克州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四级警长
联络员:张XX
联系电话:1580908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