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温馨提示
索 引 号 | 010478147/2025-0001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10 1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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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引导广大消费者安全理性消费,有效规避消费风险和消费纠纷,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网络购物需谨慎
购物时要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规则,货比三家,不要盲目跟风购买,看清网购商品的规格、保质期、价格、支付方式、配送范围、退换货规则等详细信息。收到商品时,当场查验货物,查看商品是否与网站图片及宣传信息一致,确认无问题后再签收快递。
二、外出就餐要注意
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聚餐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注意饮食均衡,清淡荤素合理搭配,不食用变质食品,不食用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
三、购买外卖要当心
消费者订餐时,需要注意认真查看商家网上公示的证照信息,确保避免误购非法加工的食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尽量少订购冷菜、生食、冷加工糕点等易变质食品,不订购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外卖后,首先检查包装是否完好,与订购的餐食是否一致,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确认无误后及时就餐,避免长时间存放。
四、居家饮食要注意
加工食物应烧熟煮透,隔夜、隔餐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充分加热;食用凉拌菜、卤肉、水产品时要注意新鲜,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最好去皮后再食用;泡发木耳、银耳,时间不宜过长,泡发后应及时加工食用;不购买和食用发芽过多或皮肉大部分变为青紫色的土豆。
五、维权意识要增强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及时保留商家广告宣传、承诺内容、支付记录、购物单据、发票等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时,应积极与商家沟通协商;如协商不成,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进行反映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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