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自治州消防工作考核的通知
索 引 号 | KZ001-2018-000062 | 主题分类 | 减灾救灾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18-01-02 00:00 | 发布日期 | 2018-01-02 12:39 |
文 号 | 克政办明电〔2018〕3号 | ||
发文单位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强化责任目标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对2017年度消防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8年1月4日至1月12日
二、考核范围
与自治州人民政府签订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行业部门。
三、考核内容
1.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克政办发〔2013〕47号)为依据,对全州各县(市)、州直部门开展2017年度消防工作考核。
2.以《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为依据,结合夏季消防检查、重大活动安保等专项工作,全面考核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2017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
四、考核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细则见附件1、2)。
五、相关要求
1.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2017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内容,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资料。
2.考核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认真负责,确保考评结果真实可靠。
3.考核工作结束后,自治州人民政府将对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检查考评情况作为各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评分依据。
附件:1.2017年度自治州各县(市)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2.2017年度自治州各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doc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