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各部门联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索 引 号 | KZ017-2020-00003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税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0-09-10 1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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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孜勒苏日报 |
为助力“六稳”“六保”,切实减轻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州财政局、工信局、人社局、税务局等多部门联合落实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稳定发展,促进全州经济平稳运行。
记者从州人社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和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期至12月31日。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12月31日,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明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今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
据州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落实增值税改革政策方面,突出抓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和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政策落地,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税服务,鼓励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报,纳税人只需通过网上申报即可享受税收优惠。继续落实农林牧渔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
在落实减轻受困企业税收负担政策方面,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旅游业等中小微企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延期至12月31日。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全媒体记者 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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