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州2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规行为处理公告
索 引 号 | MB1806065/2025-0000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21 13:20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医疗保障局 |
经核查2025年2月份定点零售药店药品结算数据,喀什惠生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阿图什市第六分店备药率最低,新疆海王麦德信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阿图什一分店超出自治区招采平台挂网价格销售药品金额最高,严重违反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补充协议规定。
根据《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024年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补充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相关规定,依据协议条款,经克州医疗保障局第4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喀什惠生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阿图什市第六分店、新疆海王麦德信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阿图什一分店作出如下处理:
(1)2月份销售结算的药品中高于招采平台挂网价格金额予以全部追回;
(2)暂停医保结算1个月(2025年3月17日起至2025年4月16日止),暂停期间不得开展医保结算业务。
各定点零售药店应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医保政策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规范经营行为,维持药品市场价格稳定,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关键作用。挤压药品价格虚高水分,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真正做到让利于民,不断增强参保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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