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9月)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2-0289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16:29 |
名 称 | |||
文 号 | 〔〕克医保执罚决字〔2022〕002号 | ||
来 源 | 克州医疗保障局 |
阿图什市喀拉苏医院:
你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执法人员开展立案调查。
现查明,发现不合理收费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8400.5元。2022年9月27日下发《克州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克医保执罚告字〔2022〕第002号),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8400.5元一倍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克州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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