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告知书
索 引 号 | MB1806065/2025-0002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5-09-22 19:44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医疗保障局 |
广大城乡居民:
9月起,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克州全面启动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为切实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利益,结合克州实际,将有关参保缴费事宜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克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受其他保障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包括:具有克州户籍或居住证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克州境内大中专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以及托幼机构在园幼儿;新生儿;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克州地区境内居住但未就业的外国人可参加本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及补贴标准
2026年度克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自治区财政对南疆三地州城乡居民每人给予30元补助,个人只需缴纳370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用医疗救助资金给予资助:
1.对特困人员(含孤儿)给予370元全额补贴,个人不需缴费。
2.对低保对象给予300元补贴,个人只需缴纳70元。
三、缴费期限及待遇享受期
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参保人缴费时间不同,享受待遇不同:
1.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期间参保缴费的,缴费标准为370元,在2026年度就医时无等待期。
2.过集中缴费期后,缴费标准仍为370元,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有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未连续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再增加1个月浮动待遇等待期。
3.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相继提高5000元。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四、如何参保缴费
1.参保方式:首次参保克州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台参保人员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参保人员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新生儿携带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到县市医保经办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就近办理参保登记;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新疆医保便民服务平台”小程序或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中的地方专区办理参保登记。
2.缴费方式: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通过微信、支付宝“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缴费;还可携带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到所在村委会(社区)通过银行POS机进行缴费。值得注意的是,职工可使用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流程为:登录“新疆医保便民服务平台”小程序,进入“在线办理”界面,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点击“个人代缴”,完成“代缴信息校验”后即可代缴。
温馨提示:为确保广大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不受影响,请在2026年1月10日前完成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