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行政职权专用章(克州)的公告
| 索 引 号 | MB1689022/2026-0000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克州卫健委 | 发布日期 | 2026-04-07 13:18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
| 来 源 |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自治区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0号)有关规定,自2026年4月8日起,正式启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行政职权专用章(克州)”(印模附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用章名称: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行政职权专用章(克州)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委托行政职权专用章(克州)
二、启用时间:
2026年4月8日
三、适用范围:
用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自治区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政府令第250号)卫生健康领域调整委托下放事项中涉及核发的各类行政许可、备案凭证、审批文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行政职权专用章(克州)印模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行政职权专用章(克州)印模
克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行政职权专用章(克州)印模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行政职权专用章(克州)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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