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阿克陶县维吾尔医医院二级甲等中医类民族医院等级复评审的公示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1-0032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卫健委 | 发布日期 | 2021-11-02 16:49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卫健委 |
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开展二级中医类医院等级复审工作的通知》(新中医药函〔2021〕 1号)要求,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民族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的要求,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检查评估,拟确认阿克陶县维吾尔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类民族医院,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工作程序,现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1年11月3日至11月9日)。
对以上公示情况有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11月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医政医管科(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845350;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系电话:0908--4226256。
监督举报电话:0908--4222635
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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