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阿克陶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复查验收情况的评价意见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213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14 11:39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教育局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自治区、自治州教育大会要求,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着更高水平推进,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中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县两年进行一次复检的要求,近日,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在县(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评自查达标和对县(市)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重点对2017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阿克陶县进行了复查验收工作。现将评价意见反馈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评估结论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经自治州对受检县的相关指标进行核查,阿克陶县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发展状况。经综合测算,阿克陶县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等8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0.4179,初中综合差异系数0.2082,分别达到国家小于或等于0.65、0.55的标准要求。(具体见下表)
阿克陶县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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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 |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元) |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 |
生均图书册数 |
师生比 |
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
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 |
综合 |
|
小学 |
全县平均值 |
5.1986 |
13.0904 |
2141.6711 |
10.5646 |
22.1808 |
0.0605 |
0.0604 |
0.0105 |
- |
差异系数 |
0.3344 |
0.5338 |
0.5059 |
0.4745 |
0.2363 |
0.2765 |
0.2780 |
0.7040 |
0.4179 |
|
初中 |
全县平均值 |
6.0225 |
13.1659 |
2084.3680 |
11.3234 |
31.2151 |
0.0848 |
0.0764 |
0.0248 |
- |
差异系数 |
0.2969 |
0.2483 |
0.2649 |
0.3131 |
0.0712 |
0.1294 |
0.1122 |
0.2294 |
0.2082 |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组织领导、发展水平、管理与质量三大方面17项国家指标进行,分值为370分,必须达到315分及以上。经自治州对受检县的相关指标进行核查,阿克陶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
(四)学生学业水平抽测和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督导组委托自治州教育发展质量监测评估中心于2024年7月对自治州各县(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抽测,小学(四年级)抽测学科为语文、数学两个科目,初中(八年级)抽测学科为语文、数学、物理、道德与法治四个科目,抽测学校和班级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类别进行分类,随机抽取。据抽测数据分析,受检县阿克陶县学生学业水平抽测成绩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从全州看,小学、初中成绩总均分不高,整体相对较弱。通过对比分析,受检县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间的优秀率、低分率差异比较明显。初中阶段在抽测的4门学科中低分率有逐渐增高趋势。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办法》规定,督导组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义务教育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群众等不同群体的意见。自治州对受检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整体基本符合要求。但也有部分指标没有达到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不能低于85%的评估要求。
受检县(市)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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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员身份 |
受检县(市)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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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陶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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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
满意人数合计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
人大代表 |
92 |
77 |
83.70% |
政协委员 |
114 |
105 |
92.11% |
机关干部 |
120 |
109 |
90.83% |
义务教育学校领导 |
915 |
795 |
86.89% |
教师 |
2470 |
2298 |
93.04% |
学生家长 |
18593 |
17842 |
95.96% |
其它群众(社区居民) |
415 |
389 |
93.73% |
参与人数合计 (有效问卷填写人次) |
22719 |
21615 |
95.14% |
(五)其他方面的情况。督导组未发现受检县有“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D级危房等事项,未发生“校闹”、社会舆论关注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评估结论:综合以上情况,依据《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1-2020年)》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精神,督导组认为阿克陶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得到较好巩固,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高站位统筹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铸牢均衡发展根基。一是县委县政府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成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教育工作,制定《阿克陶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进、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协同、社会助力的工作机制,在宏观规划、资源配置上落实优先发展战略,扎实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二是立足现状制度先行,持续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研究制定《阿克陶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1-2020)》《阿克陶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阿克陶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2021-2033年)》等系列文件,明确教育资源扩容目标,推进“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三是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按照“七个全覆盖”要求,建立党总支14个、党支部149个,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县共7所中小学被确定为党建工作示范点,其中:自治区级4个、州级3个,规范带动学校党组织办学治校能力水平提升。四是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动摇,深入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课程教材主渠道作用和思政工作主阵地作用,配齐思政课教师368名,落实中小学校思政课精品课程建设计划和领导干部上思政课制度,结合“开学第一课”等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56所中小学被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学校,其中:国家级1所、州级2所、县级53所;全县共43所中小学被确定为德育示范校,其中:自治区级6所、州级9所、县级28所。
(二)着力破解瓶颈制约,改善办学条件,补齐均衡薄弱环节。能够坚持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重要的民生要事,作为固本强基、惠及民心的基础性工程来推进,抢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机遇,精心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易地搬迁扶贫、“三区三州”教育扶贫等项目,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教育发展的瓶颈难题,逐步缩小城乡办学条件差距。2021年以来,投入资金2.3564亿元,新建小学1所,改扩建学校6所,其中:小学3所、中学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增加学位5100个,实施义务教育学校项目190个,办学条件极大改善,城乡教育资源布局更趋合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光纤互联网接入率为100%,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实现全覆盖,中小学计算机生机比达9:1,多媒体设备配备率为100%,义务教育阶段逐步实现网络化优质教学资源全覆盖,为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州级评估复核奠定坚实基础,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
(三)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量提质并举,促进师资结构优化。能够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的奠基工程,及时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发展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围绕教师职称评定和岗位设置进行改革,为教师队伍建设创造了条件、增添了动力。如,开展教师队伍及岗位设置优化调整工作,对2023年未达到教学要求被转岗分流的44名教师降低职称等级,并突破自治区规定的初级、中级、高级岗位“3:4:3”限制,根据自身教师队伍情况,合理确定职称评定结构比例,推动新聘教师顺利进入初级岗位,同时,针对教师长期不在原编制学校工作的情况,专门开展教师遴选,进一步解决了人编岗不统一的问题,为“县管校聘”进行了有益探索。逐步加大教师补充力度,2021年以来,新增教师459人,其中,新增名优骨干教师187人,教师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教育工作的研究部署还有深入谋划的空间。一是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教育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相对缓慢。除中小学幼儿园保安人员工资等4项资金执行率在60%以上外,其余资金执行率均在50%以下。二是语言文字工作特别是在社会面推普工作中的统筹力度还有待加强。公职人员在公共场合自觉使用国通语意识还不强;针对城市和乡村不同区域,干部和群众等不同群体,分类实施的教学模式还不够精准,针对青壮年农牧民,培训载体较单一,培训效果不明显。三是家庭教育和家校协同发展工作推进不力,各单位工作职责不够明确,合力推动教育发展主观能动性差,公安、市场监督、文旅、村(社区)等部门社会事务管理过度依赖教育部门,共同协作还有欠缺。如,公安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及学生校外人身安全保障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教师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加强。一是部分教师普通话等级未达到学科要求标准,另一方面,现职称无相应岗位空缺无法聘用到对应职称岗位,不能参评高一级职称,矛盾较突出。二是县级教师培训力度和成效不大,教师队伍专业化高质量建设有待加强和改善,尤其在教师学科教学能力提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达标等方面,还需持续用力。三是心理健康咨询服务能力不足,教师专职率不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形式单一,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教研队伍建设滞后,编制设置不科学且县级教研员配备不足,教研员对学校的教学常规指导力度不够,且学科教研指导力不足。
(三)学校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不高、教学常规管理及教研工作不严不实。教学常规检查、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尤其是乡村学校,在图书资源、教学教具、远程教育、社会互动等方面还有短板,学生课外阅读和社会实践能力不足,核心素养有待提升。
(四)教育数字化工作发展还较薄弱。“互联网+教育”平台使用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方面还有短板,数字化赋能课堂教学还不彻底。如,部分学校对数字化发展重视不足,互联网无法满足数字化教学需求;教师数字素养能力不够,校领导对教育数字化改变教育教学全过程认识还不到位。
四、督导意见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提升工作成效。县委、县政府要持续加强调度指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特别是在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教育资源配置、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内涵发展以及对国通语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上还可持续发展、持续提升。要认真查找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目前存在的大班额、教师结构不优、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科学统筹,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整改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二)坚持齐抓共管,强化工作协同。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两个只增不减”落实到位。在项目建设方面,要确保资金按进度及时支付,并适时对项目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如期完工交付使用。在国通语推广普及方面,要适时组织成员单位联合检查,对公共场所、窗口单位、学校、医院等规范使用国通语情况进行明查暗访。要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把规范使用国通语纳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依法依规开展国通语推普工作。
(三)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加快构建与常住人口增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机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尽快补齐学校标准化建设短板,努力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项项达标”和“校校达标”,提高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明确中小学集团化办学进程和任务,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重视专业发展,培养一批教师;加大资源供给,补充一批教师;创新体制机制,激活一批教师;优化队伍结构,调配一批教师,多途径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仁爱之心、充满活力的且有发展潜力的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探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及集团化联盟捆绑试点等工作,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
(五)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内涵发展。要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积极推进教育实验和教学方式的变革,在“双减”背景下抓好五育并举,以学生个性化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和课程改革,优化课堂教学方式,强化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培育学生核心素养。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不断丰富教育实践形式,将各类学生竞赛和社团组织活动贯通学校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效果。要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建立学校依法、依章程自我管理、自我反思、自我调控、自我完善的自主发展机制,增强学校发展内生动力,有效推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加快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克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