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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乌恰县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3-0236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8-15 12:47
名        称 克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乌恰县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教育局

乌恰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新疆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自治州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3年7月20-21日,克州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组在乌恰县语言文字工作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交流座谈、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乌恰县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组重点围绕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发展水平、推普脱贫攻坚等五个方面,听取了乌恰县政府语言文字工作汇报,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卫健委等部门依次对履职情况进行报告。评估组查阅资料、台账46本,召开座谈会8场,问卷调查40人(其中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党政机关13人,企事业单位(含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工作人员7人,学校工作人员5人、群众11人)。实地检查了乌恰县委宣传部、妇联、融媒体中心、医院、乌尔多社区、波鲁什社区、黑孜苇乡、康苏镇、巴音库鲁提乡等8个具代表性的单位、乡镇和县城文化街、步行街等2条客流量较大场所的用语用字情况,并随机访谈40余人,比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乌恰县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

实地核查后,督导评估组召开工作会议,对核查情况进行信息汇总、讨论研究和量化评估,形成督导评估意见,现反馈如下:

一、基本评价

乌恰县能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自治区、自治州关于语言文字的相关政策,带领全县各语委成员单位共同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通过健全完善制度建设、优化保障条件、提升发展水平,落实语言文字工作。

评估组认定:乌恰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达到评估标准,并通过克州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组织领导统筹到位,责任机制不断完善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将其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范畴,与重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保证了语言文字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教育工委书记为主任,分管副县长和教育局主要领导为副主任,行业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筹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单位实际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搭建起了相对完善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语委办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进行指导检查,有序推进语言文字常规工作顺利开展

(二)多措并举,持续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

一是加强农牧民群众和基层干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摸清18-45周岁青壮年农牧民群众底数,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对农牧民群众进行摸底测试,并视情实施教学,规定培训时间、规定任务量,并开展互动交流,检验学习成效。在师资配置上,县教育局选派26名专职教师、15名兼职教师和1名访惠聚干部分别到42个村(社区)参与农牧民夜校及基层干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工作,采取基础好的抓强化、一般的抓提高、较差的抓短板,做到因人施策、因人施教。二是始终把国通用语言文字培训贯穿于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全过程根据农牧民实际需求以及不同行业要求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技工学校载体作用,通过“技能+国家通用语言”的方式对实用工种进行重点培训,同时把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感恩教育等内容纳入培训课程,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2022年以来,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363场次,受益群众达到12215人次。培训内容涉及中西式面点师、美容美发、旅游产业培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使各族群众的就业技能水平国家通用语文字能力水平实现了双提升三是扎实办好中心课堂县委党校开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中心课堂”,在村一级开设分课堂。通过基层党员远程教育站点综治视联网的有效衔接,将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和综治视联网统一迁移至各村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党员活动室,实现干部群众就地就近就学2022年以来全县已累计开展中心课堂培训55次,活动覆盖23225人次。四是推进普通话测试点建设。投入资金78万元建设普通话测试站,为全县广大干部职工、教师公共服务行业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普通话测试平台为推行社会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供条件保障

县教育局充分发挥教育主阵地作用,持续深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覆盖。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做到“两个全部”,即全部使用目录内教材,全部实行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确保开齐开全国家规定课程,各族学生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稳步提高。二是优化师资结构,加大教师培养力度,为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提供基础保障。2019年以来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6名,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教师短缺局面得到一定缓解;近三年来,依托“国培”“区培”“州培”、县(市)、校五级培训体系,累计有8345名教师参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专项培训,语言水平有一定提升;三是扎实推进教师交流轮岗,近三年来教师交流轮岗181人,逐步缓解农村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不强的问题;2019年以来,江苏省常州市共选派60名援疆教师赴县支教,疆内玛纳斯县赴乌恰县支教107人,从学校管理、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等方面给予无私支援,有力推动乌恰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推广普及氛围

近年来,县语委能够统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根据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要求,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乡(村)大喇叭、黑板报、唱红歌等形式开展各类推普活动,营造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小手拉大手,推普一起走”活动。以家庭为单位组织农牧民群众进行自学,中小学生利用放学回家、假期时间教家长学习普通话、纠正发音。推广约650条语句,参与活动的学生人数约12100人次,受益的家属人数约24000人次,达到“把普通话带回家”的目的,有效帮助学生父母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县团委、教育局联合举办青年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大赛,为青年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了展示自我的舞台,打造了互相学习交流的平台,通过大赛选树一批学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优秀青年代表,激发广大青年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热情和兴趣,增强了青年群众对“五个认同”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制度建设还有待完善

1、研究语言文字专项工作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2、对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或给予相关倾斜政策方面的制度尚未建立。

3、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筹、指导、督促、检查社会面推普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宣传教育不广泛

4、乡镇、社区、村等不同领域营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氛围不浓厚形式单一,挖掘本土资源的能力还不强。

(三)发展水平不平衡

5、行业语言文字达标率偏低。截至2023年6月,县级公务员普通话达标率14.4%。乡镇公务员普通话达标率14.3%。专业播音主持等新闻媒体人员达到行业普通话标准的比率还不高。

6、青壮年和农牧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成效还不高。乡(镇)政府在积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方面想法少,形式单一。

7、基层单位(含社区)公文材料行文格式不规范、存在语句不通、错字别字、标点符号使用错误等现象。主城区街道商铺牌匾存在错字、译文错误等现象。

四、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持续深化语言文字工作治理。请乌恰县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加大工作力度,持续优化县域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环境,加强语言文字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细化工作制度,健全语言文字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负责、语委统筹、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语言文字工作格局。

(二)把握重点任务,不断提升语言文字工作服务能力。要积极发挥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牵头作用,按照县语言文字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充分发挥自媒体、融媒体、新媒体、全媒体的作用,加强定期宣传与新常态宣传。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大活动为引领,以推普周为契机,在推普公益广告投放、语言文字专题节目制作、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扩大宣传面,增强文化自信。稳步提升语言文字事业服务社会需求的能力。

(三)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发挥主阵地示范作用。坚持学校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主阵地,建立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在学校内涵建设和育人目标中明确语言文字工作要求,目标明确,采取有力举措,常抓不懈。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五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有机融合,助力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四)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升语言文字工作治理水平。乌恰县要持续加强部门协同发展,聚焦重点带动全局,定期开展对各部门、各行业贯彻执行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语言文字依法监管力度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力度,继续从依法监督管理、创新服务、落实保障体系等方面加强建设,强化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信息、公共服务等领域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县域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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