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份全州自然灾害风险形势 分析报告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213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14 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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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应急管理局 |
2024年8月5日,自治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局会同自治州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气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文旅局、教育局、克孜勒苏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对2024年8月份全州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了会商研判,情况如下:
一、气候趋势预测
(一)月平均气温。预计2024年8月,我州各地气温偏高2.1~2.5℃。
(二)月降水量。较常年降水量阿克陶县偏少5成,其余各地偏多4~6。
(三)天气过程。预计8月将有3次降水过程影响我州。
降水预测:8月1日~3日,我州山区大部断续有降水,其中2日,阿合奇县大部,阿图什市吐古买提乡至哈拉峻乡偏北山区,乌恰县托云乡至铁列克乡、吾合沙鲁乡至膘尔托阔依乡,阿克陶县木吉乡至布伦口乡、克孜勒陶镇一带有中到大雨,其中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阿合奇县城至色帕巴依乡一带可能出现暴雨;全州其余地区晴转多云有阵雨,阵风5-6级,风口阵风8~9级;6~11日,我州山区大部将断续出现分散性降水;26~28日,我州还将有一次中弱降水过程;
高温预测:8月1日~7日和15日~25日,我州平原大部将出现35℃以上的高温天气过程。
二、主要灾害风险形势预测
(一)气象灾害方面。预计2024年8月份,我州各地较历年相比气温偏高或特高,降水量阿克陶县偏少,其余各地偏多。预计8月份有3场中弱强度的降水天气过程和2场高温天气过程影响我州,沙尘天气日数较历年偏多1~2天。
(二)地质灾害方面。2023年冬季至2024年春季,我州山区积雪面积较大,夏季升温后融雪引发的泥石流灾害风险较高,主要位于3000米左右的中高海拔地区。以下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性较高:阿图什市的上阿图什镇,吐古买提乡至哈拉峻乡。乌恰县的铁列克乡、吾合沙鲁乡、膘尔托阔依乡、波斯坦铁列克乡。阿克陶县的巴仁乡、奥依塔克镇、克孜勒陶镇至阿克达拉牧场。阿合奇县的S306沿线崩塌地质灾害,哈拉布拉克至苏木塔什乡。受“1·23”阿克苏地区乌什县7.1级地震及余震影响,我州阿合奇县发生崩塌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预测阿合奇县色帕巴依乡、哈拉奇乡、苏木塔什乡、阿合奇镇、哈拉布拉克乡受地震影响区域山区发生崩塌灾害风险较高。
(三)森林草原火灾方面。预计8月份,进入夏季旅游、生产经营活动日趋活跃;各林区、旅游景点游玩人员增多,加大野外火源管控难度,高温加上大风天气增多,增加了森林草原火灾的风险,人为火源管控难度不断增大。
(四)洪旱灾害方面。预计8月份将有3场中弱强降水天气过程和2场高温天气过程,我州各地较历年相比气温偏高或特高,使积雪加速融化,局地存在发生融雪型洪水、泥石流滑坡、崩塌的风险。受高温融雪、强降雨影响部分河流或山洪沟可能出现夏季强降雨引发局地暴雨洪水风险较高。
三、对策建议
各县(市)减灾委、自治州减灾委成员单位要认清当前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各项工作。要按照职责进一步夯实责任,细化防范措施。加大重点领域、重要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整合整治抢险救援力量,确保能够快速组织开展救援救灾行动和有效处置突发险情灾情,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防范化解灾害风险。
(一)气象灾害防范方面。州、县(市)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及时会商研判按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和灾害风险提示,针对可能发生的高温、大风、暴雨、冰雹、雷电等强对流天气等灾害性天气,各县(市)减灾委、自治州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提前做好应对工作,切实落实自然灾害防范措施,提高应对恶劣天气防范应对能力。
(二)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方面。持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州本级以及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在属地巡查时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科普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意识;强化部门之间联合会商及动态调度,根据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灾情速报制度,确保值班到位、通讯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按照速报制度立即上报有关情况,并全力做好应急调查、指导处置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议建立健全县、乡、村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机制;保证全州70处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运行正常,发挥预警预报作用。
(三)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方面。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员、监督员,加大巡护力度,最大限度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重点林区、牧区设立永久性宣传牌、标语,完善防灭火基础设施;旅游、施工、生产等进入林区人员必须“扫码”入林,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使广大游客、群众充分认识野外用火、违规用火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后果,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严格火源管控,持续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加大巡查监管力度。要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演练,提高扑火队伍和群众的扑火能力,时刻保持专用装备处于良好状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行为严肃问责。
(四)洪旱灾害防范应对方面。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充分认识今年严峻的洪旱形势,认真落实防汛责任,提前谋划备汛防旱准备,统筹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强化监测预警,及时会商研判。要密切关注天气预警,及时开展会商研判,落实应急方案,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害损失,强化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水库、水闸、堤防、水电站)。要认真开展水利工程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水利工程汛前检查、维修养护,及时整改问题,消除隐患,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要加强水库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的应急值守制度,遇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报送雨情、水情、工情和抢险处置等信息。
(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市)减灾委、自治州减灾委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严防极端天气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减轻灾害风险,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有关部门要做好防范夏季可能发生的大风、冰雹、降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全力做好突发险情应对处置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