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阿克陶县“6·2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挂牌督办的函
| 索 引 号 | MB1979978/2025-0004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克州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22 2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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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号 | ||
| 来 源 | 克州应急管理局 | ||
阿克陶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6月21日,阿克陶县桂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塔木铅锌矿发生1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依据《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新政办发〔2011〕73号),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请你委提请阿克陶县人民政府严格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抓紧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迅速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严格按事故调查规定要求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结案前,将事故调查报告(未定稿)报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县人民政府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蒋德军联系电话:0908-4230460。
克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5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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