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克州安全生产举报宣传工作分解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kzlskekzz/2024-00563 | 主题分类 | null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7-22 18:02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17:59 |
文 号 | 〔〕克安办〔2024〕16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应急管理局 |
各县(市)安委会,自治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人人讲安全”的良好局面,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克州安全生产举报宣传工作分解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克州安全生产举报宣传工作分解方案
按照自治区安委办印发的《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宣传方案》要求,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在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发动各方力量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引导社会群众广泛参与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现结合克州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举报宣传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安委会决策部署,推动建立健全高效畅通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全面构建“互联网+举报”模式,引导、鼓励社会公众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举报“靶向指引、精准执法、消除隐患”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全州安全事故发生,共同构建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二、实施时间
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于2024年-2026年同步开展举报宣传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各类举报途径
各级各部门应当在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公众号等平台明显位置动态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受理系统二维码、12350举报受理电话,不定期针对典型案例、重点示范、整改情况开展典型宣传,并在多媒体多渠道开设有奖举报专题专栏,保持宣传工作长流水、不断线。
举报受理电话:0908—4222631(克州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0908—4230460(克州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
举报受理传真:0908—4230460⠐8—4222909
来信受理地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天山东路20院(克州应急管理局),邮政编码:⠂⠂⠅350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二)提高宣传覆盖面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多形式、多渠道、多媒体加大举报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1.建立举报奖励公告牌。制作举报奖励公告牌,内容要涵盖
举报途径内容。指导矿山企业、危化企业、烟花爆竹企业、金属冶炼、民爆、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种设备生产等行业领域在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等醒目位置设置公示(告)牌。原则上,企业厂区门口、单位宣传栏、车间门口、员工集体宿舍、重大危险源等部位都要分别设置。要根据企业所属行业领域,在公告牌上列明举报受理监管部门电话及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牵头单位: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县(市)安委会;自治州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工信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行业部门
2.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宣传工作督导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对举报宣传工作开展定期督导检查,强化日常考核考察;要将举报宣传工作作为各级安委会会议调度通报的重要内容,根据各级各部门每月统计举报受理情况,对工作推动不到位、宣传不广泛的,采取会商、调度、警示通报等方式推进。
牵头单位: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县(市)安委会;自治州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工信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行业部门
3.选树典型深入推进。各县(市)安委会、自治州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梳理报送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自治州安委
办将择优选取,作为典型宣传,强化以点带面开展宣传举报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融媒体中心要加大举报宣传力度,主动公布12350和12345举报电话及各级各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等渠道,要在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举报政策、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典型举报案例。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并加强整治。
牵头单位: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县(市)安委会;自治州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压实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实施本行业领域举报宣传方案,要在方案中明确举报、宣传等内容;要将举报宣传纳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五进”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媒体报道宣传工作。
1.住建部门要组织、指导房屋市政施工工地、加气站、物业公司、住宅小区、燃气企业等重点场所进行举报宣传;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指导商场、超市、电梯、配送平台以及药品制售企业等所监管的上产经营单位的举报宣传;
3.工信部门要组织指导工业园区、民爆公司等工贸企业的举报宣传;
4.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指导交通工程施工工地、出租车、公交车(公交车站)、桥梁、涵洞、交通运输企业及运输场站的举报宣传;
5.火车站负责组织指导火车站及火车内部的举报宣传;
6.商务部门要组织指导餐饮、住宿、电子商务企业、加油站、商业综合体、商务服务流通企业的举报宣传;
7.消防救援部门要组织指导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高层民用建筑的举报宣传;
8.融媒体中心和克孜勒苏日报社要协调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加大安全生产举报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浓厚氛围;
9.文旅部门要负责组织指导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文博馆、旅行社、等娱乐场所及公共体育馆、公共体育设施、体彩销售点、体育类培训机构等区域的举报宣传;
10.教育部门要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各类高校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举报宣传;
11.民政部门要组织指导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构、社会福利彩票销售等场所的举报宣传;
12.发改部门要组织指导各类电力施工场地、电力企业、水电站、电储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举报宣传;
13.水利部门要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施工工地、小水电站、水库、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等场所的举报宣传;
14.农业部门要组织指导渔业养殖、畜牧养殖、农药、种子、兽药、饲料、畜禽养殖屠宰场所等区域的举报宣传;
15.卫健部门要组织指导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等单位及场所的举报宣传;
16.国资委要组织指导自治州国有企业的举报宣传;
17.邮政部门要组织、指导邮政快递企业的举报宣传;
18.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指导监管企业的举报宣传,积极运用安全生产月、消防日等活动举办讲座、答题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营造群众要举报、想举报、能举报、会举报的良好氛围;
19.其他各级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所属行业领域的举报宣传。
(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1.建立实施举报奖励公告牌制度。各企业要在有关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悬挂举报公告牌。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事故隐患我有责”等自查和互查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
2.建立健全从业人员举报机制。各企业要在有关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电话、微信、电子邮件、微博等联系方式,受理本单位从业人员举报的安全生产问题。对查证属实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自我纠正整改,同时可以对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
3.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宣传。各企业要在本单位内通过标语横幅、板报、音视频等载体,采取演讲、知识竞赛、有奖问答
等多种形式,利用日常、安全生产月、全国交通安全月、消防安全宣传日等时段,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宣传。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为民情怀,牢固树立“时时放心不下”的底线思维,把准全民参与安全生产的脉搏,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举报“靶向指引、精准执法、消除隐患”作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全力营建人民群众“会举报、愿举报、敢举报”的浓厚氛围。
(二)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整合各项资源,拓宽宣传广度、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深度,确保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效果。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将举报宣传工作作为安全生产检查的必查内容之一,并纳入年度考核。
(三)认真落实,抓好总结。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举报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典型,积极推广宣传。请于2024年7月26日前将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宣传工作情况报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之后每季度报送一次工作总结。
联系人:刘亮联系方式:4222631(带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