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州“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3-01813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3-05-24 10:53 | 发布日期 | 2023-05-25 10:51 |
文 号 | 克安办发电〔〕〔2023〕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应急管理局 |
各县(市)安委会,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2023年自治州“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活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自治州“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发电〔2023〕36号)要求,为组织全州开展好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州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全州“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
四、启动仪式
定于5月31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自治区接着召开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自治州召开自治州“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会场设在自治州应急管理局7楼会议室,自治州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负责同志参会;分会场设在县(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五、主要活动
(一)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宣贯活动
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等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县(市)安委会、自治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学细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风险隐患、重点问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企业要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树牢安全红线意识、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
(二)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大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以“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为载体,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安委会、自治州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和区域特点,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天山行”相应活动,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消防、森林草原火灾、旅游、生态环境等行业领域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政策宣讲、案例解读、安全科普、隐患曝光、保险保障等群众性宣教活动。各县(市)安委会、自治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广泛开展“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利用电视、新媒体、社会公益宣传平台等,向社会公众普及逃生自救常识,增强防范灾害意识;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等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网络安全积话竞赛答题、“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学习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提升安全常识知晓率;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即: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册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在楼宇电梯广告屏,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主题和公益广告,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企业要在院内、重点岗位醒目位置悬挂“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标语,形成强大安全宣传声势;组织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等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加大媒体新闻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开展。
(三)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各县(市)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承诺践诺”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围绕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和自治州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
(即: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练活动)进展情况,在主流媒体曝光“五带头”要求落实不严格、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狠抓施工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全过程安全;开展“外包外租项目大排查”活动,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外包外租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坚持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扎实开展“反三违”活动,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督促企业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十个一”活动(即:参加一次安全宣传活动、读一本安全生产规章书籍杂志、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意见建议、查一起身边的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做一件预防事故的实事、接受一次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看-部安全警示教育片、当一天安全检查员、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座谈会、参加一次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四)发挥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活动
各县(市)安委会、自治州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守牢守住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关键场所的安全防线,盯紧不放心、想不到、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行业领域和企业安全隐患治理。各县(市)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利用“打非治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明查暗访”和专项整治、执法检查等时机,曝光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每月在本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公布1-2个“一案双罚”,以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真正形成震慑。落实有奖举报奖励政策,在主流媒体、公交车站、商场、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大力宣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45政务服务电话”等举报渠道,推动建立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全员和广大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安全风险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积极动员全民参与,广泛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各县(市)要组织各行业、各领域开展事故应急、灾害逃生等应急演练。机关、事业单位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让干部职工熟悉应急疏散预案和路线,掌握自救互救技能;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实勇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从业人员时刻
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避灾路线;农村村庄要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事故开展一次灾害逃生救援演练,让村民掌握事故教训、自救互救方法;城市社区要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养老机构等组织一次事故灾害疏散转移、自救逃生演练,开展用电用气、电动车充电、逃生通道安全隐患排查,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旅游景区要组织一次游客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应急演练;学校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等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欺凌暴力、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六)结合各县(市)特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自治州安委会将在阿图什市人民广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由自治州应急管理局、阿图什市人民政府承办,自治州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参加。各县(市)安委会要结合实际,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在各地同步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中,要通过采取设置安全咨询台、举办安全宣传展览、发放安全宣传单、组织有奖问答、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开展安全宣传网络直播、展示应急救援装备、开展移动科普馆体验、展示应急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组织媒体宣传报道等方式,面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消防救援和安全知识,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普及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宣传海报和安全生产举报二维码,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实各项活动。各县(市)安委会及自治州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认真策划活动方案,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开展。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安委会及自治州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宣传、网信等部门的作用,组织协调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专题报道,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掀起阶段性宣传报道热潮,不断增强活动的影响力、感染力、普及力。
(三)搞好工作结合,确保活动实效。要坚持效果导向,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当前开展的主题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调查研究,研究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深入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着重解决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把问题和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要突出活动重点、创新工作举措、强化活动实效,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大考核成果运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落实工作制度,加大沟通联系。各县(市)安委会及自治州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要加强与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联系,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工作进展、活动信息等,不断总结活动典型经验,形成特色亮点,6月15日以电子版的形式将半月《自治州“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报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重大活动信息随时报送。请各县(市)安委会及自治州安委会成员单位、于2023年5月26日前报送《自治州“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5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3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自治州“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6月份汇总表)。
联系人:蒋德军联系电话:0998-4230460(带传真)
0908-4222631(带传真),邮箱:358553125@qq.com
依马木·买买提0998-4230460(带传真)
0908-4222631(带传真),邮箱:28053170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