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3-0110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3-03-28 20:33 | 发布日期 | 2023-03-31 20:30 |
文 号 | 克安办〔〕〔2023〕9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应急管理局 |
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州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专项调度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各类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州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举一反三、查补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火灾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全州气温正逐步回升,大风天气增多,风干物燥,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相继开工,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加之春耕、烧荒等农业活动陆续展开,清明节期间群众焚纸祭祀等室外用火明显增多,生产生活作业过程中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甚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群死群伤,特别是近期全国范围内火灾事故多发频发,3月5日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一室内篮球馆(装修施工中)发生火灾事故造成5人遇难,3月24日香港长沙湾发祥街润发仓库发生火灾事故致使附近逾3600人被紧急疏散,3月27日河北沧州市沧县崔尔庄镇东村一废弃冷库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1人遇难,消防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要求,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牢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有效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全州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强化安全监管,有效管控各类火灾风险
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守住安全底线。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季节特点,认真分析查找本辖区、本行业火灾风险和工作短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和仓储物流等重点场所,坚决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各县(市)和林草、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村地区的防火巡查检查,发现野外违规用火、烧荒、焚烧农作物秸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组织各村(居)民委员会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居)民安全用火用电。
消防、应急、教育、公安、文旅、住建、商务、市场监管、卫健、民政等重点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要围绕施工现场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用火用电、电焊气焊、消防设施、值班值守、施工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等重点环节,全面开展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政法部门要督促基层开展网格化巡查、检查及消防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村(居)民加强火灾防范。
公安部门要发动基层派出所及便民警务站加强对沿街店面、“九小场所”、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各园区管委会要加大对辖区内厂(库)房和物流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坚决纠治违规混存货物、违规装卸操作、违规留宿人员等问题。
三、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消防安全素养
各县(市)要以消防宣传“五进”为抓手,组织基层社区扎实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包户干部、社区民警等群防群治力量深入居民社区、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沿街店铺等不放心区域场所开展“敲门行动”,组织群众做好安全自查。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个平台、各种渠道全面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警示,重点针对小孩玩火、卧床吸烟、施工现场动火动焊、集体宿舍用油用电、燃气灶具使用、电动自行车停放和用火用电等环节,开展针对性宣传提示,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推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住建、消防、公安等部门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在住宅小区单元门口或醒目位置张贴“三禁警示牌”,广泛张贴《高层建筑火灾逃生“三要诀”》、《高层建筑火灾安全疏散导则》。消防、科协等负有消防宣传教育职能的组织机构要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广泛推送消防科普作品,每日向目标人群推送消防安全提示,教育引导公众高度重视消防、增强安全意识、查改火灾隐患、掌握逃生技能,共同守护消防安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