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克州应急管理局 > 文件
  3. > 正文

关于做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1-00226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名        称 关于做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8-22 17:58 发布日期 2021-08-25 17:53
文        号 〔〕号
发文单位 克州应急管理局 发布机构 克州应急管理局

各县(市)安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学习宣传工作,为法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打下坚实的基础州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集中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

新法的颁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一大步。新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力度、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方面作了规定,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反映了党和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总结了我国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实践经验和事故教训,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新法的实施对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提高全社会安全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新法的贯彻实施,为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为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权利提供了法律武器和法律保障。各县(市)、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学习宣传新法,深刻领会其立法宗旨、法律地位,使新法深入人心。

二、准确把握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在新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中,除原原本本学习条文和宣传新法的重要意义外,着重了解新法修改的指导思想、修改目的及实施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全面掌握新法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主要内容和亮点,准确把握新法的精神实质。

三、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   

(一)开展专题宣传贯彻活动。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宣讲,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相关领导参加学习;是在电视台开辟新《安全生产法》学习专栏,对学习宣传贯彻活动集中报道;是在政府网站开设宣传贯彻专栏,选登新《安全生产法》权威解读和各地动态等;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利用“三级教育平台”等活动广泛宣传和贯彻

(二)突出抓好社会面上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通过举办专栏、讲座、专题宣讲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集中宣传新法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内容,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二是扎实做好新法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法制氛围

(三)强化广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学习,并组织好班子成员的学习,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抓好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抓紧抓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人员的培训,使每一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人员都能深刻领会立法宗旨,熟悉法律内容,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执法水平。三是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各县(市)、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四、切实加大学习宣传活动的保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各部门要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对宣贯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措施,切实将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成立宣贯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宣贯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增强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效性,推动和促进本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二)完善执法计划。各县(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将新《安全生产法》中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规定列入年度执法计划的检查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善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县(市)、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在宣贯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并通过信息简报、专题报告等形式,及时向安委会办公室通报情况、宣传典型,确保各项工作层层推进、项项落实,确保宣贯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8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