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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自治州“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KZ034-2021-000027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名        称 关于印发《2021年自治州“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5-25 00:00 发布日期 2021-05-26 21:50
文        号 克安办〔2021〕12号 有  效  性 失效
发文单位 克州应急管理局 发布机构 克州应急管理局

各县(市)安委会,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2021年自治州“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活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自治州“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安办〔2021〕19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持续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组织好今年全州“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紧紧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深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入脑入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党委政府、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统筹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各级党委政府、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足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安排,特别是陈全国书记重要指示要求,针对近期我区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吸取教训,立足本行业、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谈体会促责任落实,谈认识促安全发展,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防范,突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持续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夯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开展企业反“三违”活动。各县(市)安委会、各部门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反“三违”活动,将反“三违”融入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围绕健全安全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强化现场管理三个关键环节,有效治理“三违”行为,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学习和借鉴“反三违接力棒”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形成人人查隐患、人人被监督、共同“反三违”的氛围。

责任单位:各县(市)安委会,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各县(市)安委会、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车间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及员工根据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宣誓活动。各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互查活动,对于践诺不到位的责任人和部门,明确整改时限,有效推动承诺内容的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安委会,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三)开展联合惩戒专项行动。各县(市)安委会、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聚焦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联合惩戒专项行动。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梳理确定一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发生典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各项惩戒措施,让企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安全发展根基。

责任单位:各县(市)安委会,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工作。各级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特别是应急、住建、交通、文旅、水利等重点部门要统筹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各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再组织开展一次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都要参加,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培训情况汇总后报各行业主管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五)开展专题宣传报道。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所属媒体对本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时跟进宣传,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各地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自治州通信管理局要组织各网络运营企业做好全区“安全生产月”期间公益短信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级宣传部门,州广播电视局,州通信管理局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天山行”系列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天山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启动仪式,对本地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组织落实,广泛开展宣传报道。

(一)开展“安全生产天山行”系列活动。各级政府、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媒体、宣讲团及有关行业(领域)专家,开展“安全生产天山行”系列活动。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活动。围绕煤矿、非煤矿山、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扎实推进安全整治,坚决堵塞安全漏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肃查处一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典型问题,形成案例,以案警示、以案教育、以案促改。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场所,特别是对“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在各县(市)、各部门、各行业领域发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推动整改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宣讲行。大力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安全生产重要部署,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普及应急知识,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新闻媒体

(二)加强“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开展力度。各级政府、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开展典型案例曝光行动。要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在本级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并向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真正形成震慑。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情况,制作事故警示教育作品,通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组织开展大反思大讨论活动,从事故中汲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责任落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十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或规章;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查一起身边的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写一篇安全生产心得体会;做一件预防事故的实事;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忆一次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生产检查员;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座谈会。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新闻媒体,各生产经营单位

四、大力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

6月16日,各级政府、自治州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一)深入开展线下安全宣传咨询活动。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在阿图什市人民广场开展“6·16”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自治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在现场设置咨询台,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责任单位:各县(市)安委会,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广泛开展线上安全宣传活动。各县(市)安委会、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组织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www.anquanyue.org.cn),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责任单位:各县(市)安委会,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五、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一)聚焦重点问题,提高安全宣传“五进”针对性和精准性。各级政府、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聚焦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本辖区企业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聚焦农村道路交通、农机等行业领域以及地震、洪涝、火灾、煤气中毒等灾害,深入农村牧区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聚焦高层防火、地质灾害、生命通道堵塞等问题,深入社区、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聚焦校园安全,深入辖区各类院校,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聚焦家庭掌握防火、防地震逃生技能,广泛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结合自治州实际,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有针对性地组织乡村、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家庭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组织灾害避险逃生演练活动,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手册活动,全面提高群众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技能。

责任单位:各级政府,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全媒体联动,加强应急知识科普宣传教育。各级政府、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用好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开设的“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登录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责任单位:各级政府,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大力开展以“安全行为红黑榜”“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活动,推动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切实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各新闻媒体,各生产经营单位

各县(市)安委会、自治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请于2021年5月28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活动方案及联络员名单报送至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活动期间每周四报送工作情况和做法及有关视频、图片等资料,并于2021年6月2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

联系人:蒋德军  联系电话:0998-4230460(带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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