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索 引 号 | KZ034-2021-000003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0-12-14 00:00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20:19 |
文 号 | 克安委字〔2020〕5号 | 有 效 性 | 失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应急管理局 |
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安委会印发的《自治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决定在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10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现将《自治州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职责》印发你们。请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全面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组织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发挥专业监管作用,及时研判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有效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部署落实落地。
请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确定1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送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蒋德军 联系电话:4230460
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州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自治州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董子珍 自治州公安局党委委员、警卫处处长
成员:阿不来提·克力木 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云仁 自治州住建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何先茂 自治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成员、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努尔墩·玉素甫 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 瑾 自治州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平安 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马 黾 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高级主办
曾志勇 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杨 潮 阿图什公路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阿不都热合曼·阿不都卡德尔 自治州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主任
自治州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部门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职责任务。定期向自治州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视情向自治州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组织协调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协调指导“两客一危”、校车、公交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设备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打击治理道路交通领域突出违法行为。
4.监督指导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治理营运车辆安全违法行为。
5.协调指导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协调治理。
6.组织协调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推动落实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7.协调落实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8.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9.完成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自治州煤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徐 俊 自治州发改委副主任
成员:罗卫东 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董子珍 自治州公安局党委委员、警卫处处长
卡米力江·库尔班 南疆矿山救护队总工程师
自治州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州发改委。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自治州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视情向自治州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组织协调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煤矿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协调指导煤矿生产、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和重大建设项目安全核准。
4.组织协调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重组,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整顿关闭工作。
5.协调指导煤矿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
6.监督指导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无证开采和证照不全、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行为查处工作。
7.完成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自治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滕洪涛 自治州应急管理党委书记、副局长
成员:董子珍 自治州公安局党委委员、警卫处处长
夏 彬 自治州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阿不来提·克力木 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徐 俊 自治州发改委副主任
张晓卫 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李云仁 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罗卫东 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贾广新 自治州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马 黾 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高级主办
刘利涛 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刘平安 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自治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州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自治州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视情向自治州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组织协调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协调指导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源头管控,科学谋划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指导督促各县(市)、各部门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规划。
4.协调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5.监督指导各涉及危险化学品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6.完成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自治州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袁文生 自治州工信局局长
成员:董子珍 自治州公安局党委委员、警卫处处长
徐 俊 自治州发改委副主任
阿力甫·买买提 自治州水利局副局长
阿不来提·克力木 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马 黾 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高级主办
刘平安 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自治州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民爆物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自治州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视情向自治州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组织协调民爆物品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民爆物品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协调指导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爆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民爆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
4.督促落实民用爆炸物品标识管理,监控民爆物品流向,加强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民爆物品违法行为及爆破作业单位违法提供爆破作业行为查处工作。
5.指导监督煤矿、非煤矿山、交通、水利等建设领域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6.完成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自治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刘利涛 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董子珍 自治州公安局党委委员、警卫处处长
陈建平 自治州民政局局长
凯沙尔·尼加提 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甫拉提·乃斯如拉 自治州卫健委三级调研员
李云仁 自治州住建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马 黾 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高级
马木提江·赛来 自治州民宗局副局长
贾广新 自治州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周海俊 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党支部书记
自治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自治州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根据工作重要程度及时向自治州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协调组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管控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协调指导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卫生医疗机构、商场市场、宗教场所、地下人防工程、体育场馆、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4.协调解决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和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5.综合协调火灾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指导火灾事故现场的灭火和应急抢险救援。
6.完成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自治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李云仁 自治州住建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成员:阿不来提·克力木 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阿力甫·买买提 自治州水利局副局长
马 黾 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高级主办
刘平安 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刘 义 自治州通信管理办主任
自治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自治州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视情向自治州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组织协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协调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公路、桥梁、水利、通信、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农村建房等行业领域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管。
4.监督指导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垮塌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等典型事故,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
5.监督指导城市供水、热力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及农村安居房建设、城市区域户外广告设施、受纳场安全管理。
6.完成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自治州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袁长波 自治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阿不来提·克力木 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董子珍 自治州公安局党委委员、警卫处处长
刘平安 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马 黾 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高级主办
王 军 自治州气象局副局长
刘利涛 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自治州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自治州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视情向自治州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组织协调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旅游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协调指导旅游景区道路交通、消防设施、游步道设施、游乐设施、餐饮住宿设施等安全监管。
4.协调指导山区自驾游、自助游、户外旅游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等安全管理。
5.协调指导重大节假日、旅游旺季、恶劣气候的旅游安全预警,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预警信息。
6.协调指导旅游景区景点按照核定承载量做好游客接待容量的管理,督促涉旅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7.完成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自治州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胡 瑾 自治州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董子珍 自治州公安局党委委员、警卫处处长
阿不来提·克力木 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云仁 自治州住建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张晓卫 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刘利涛 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帕哈提·米满夏 自治州地震监测中心主任
艾尼瓦尔·买合苏木 自治州团委副书记
自治州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州教育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校园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自治州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视情向自治州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组织协调校园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校园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协调指导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落实学校新建和改扩建校舍消防验收规定,加强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协调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督促落实校舍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4.协调指导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校车安全检测和审核登记规定。指导协调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化学、生物等实验品安全管理规定。
5.协调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把安全教育列入学生必修课程体系,加强日常安全警示教育。
6.协调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督促开展师生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增强师生逃生自救能力。
7.完成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自治州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徐 俊 自治州发改委副主任
成员:夏 彬 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阿力甫·买买提 自治州水利局副局长
阿克坦 自治州林草局四级调研员
赵建光 国网克州供电公司总经理助理
自治州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州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电力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自治州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视情向自治州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组织协调电力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协调指导电力系统运行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加强水电站和水电工程安全监管。
4.监督指导电力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违法行为。
5.完成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自治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马 黾 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高级主办
成员:夏 彬 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云仁 自治州住建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阿不来提·克力木 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平安 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艾尼瓦尔·马木提 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
自治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向自治州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视情向自治州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组织协调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协调指导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特种设备安全准入。
4、监督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工作的协调指导。
5、完成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