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0892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12:29 | 发布日期 | 2024-03-27 12:22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商务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商务局 |
各地、州、市商务局: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自治区成品油经营秩序,促进成品油市场有序发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及安排
(一)年检范围:自治区境内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并持有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
(二)年检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二、年检内容及材料
(一)年检内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和产权证书等有关证照是否在有效期限范围内;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是否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相符;2024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营状况;2024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是否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质量、消防、安全、环保、气象等方面要求规范经营,有无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处理的情况。
(二)年检需提交材料:
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见附件3);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具有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复印件;
6.加油站的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7.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的印证材料;
8.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制度、预案、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台账以及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印证材料;
9.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10.审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年检处理情况
(一)经营企业年检情况分为三类
1.合格;
2.未通过年检,包括但不限于未正常营业或暂停歇业、需整改等;
3.未参加年检,包括但不限于终止营业、申请注销、未按时提交年检申请等。
(二)年检机关应对不同的年检结果分别做出如下处理
1.对年检合格的企业,在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后退还。
2.未正常营业或超过规定停、歇业时间的企业,按规定办理零售经营资格暂停或注销手续。
3.需整改的企业,由年检机关向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企业整改经验收合格后,由年检机关在证书(副本)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后退还。
4.对无故不参加年检,不按时提交年检材料、经整改仍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企业,须出具书面说明,由年检机关对情况进行核实并备案,待符合条件后予以销案。需要注销的,应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申请注销。
5.各地将年检合格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后,发布年检合格公告,同时抄送当地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公安、税务等部门,并将年审数据报自治区商务厅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年检是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维护成品油经营秩序的重要措施,也是实施成品油市场管理常态化、动态化、制度化的有效方式。各地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时限要求,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检工作。
(二)严格审核,确保真实。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严格对企业提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必要时,要进行实地勘验,确保加油站位置等信息相符。要以年检工作为契机,抓好加油站油品进销渠道的管理,确保进油渠道正规质量合格,销售数据详实。
(三)完善档案,筑牢基础。各地商务部门要完善本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管理档案,充实内容,更新信息,做到基础资料特别是进销存数据详实、齐全。
请各地于2024年7月1日前将年检工作总结及相关表格(见附件)报我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联系人:伊丽努尔
联系电话:0991-2886653(传真)
电子邮箱:swtyxc@163.com
附件:1.2024年度加油站基本情况表
2.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3.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2024年3月12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