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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克州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KZ032-2021-000027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印发《2021年克州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4-17 00:00 发布日期 2021-04-19 18:22
文        号 克交发〔2021〕12号 有  效  性 失效
发文单位 克州交通运输局 发布机构 克州交通运输局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阿图什公路管理局,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克孜勒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州邮政管理局、客运总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交通运输隐患排查各项工作,制定了《2021年克州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1年克州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20214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克州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4月10日,昌吉州呼图壁县雀尔沟丰源煤矿突发透水事故。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防范遏制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我州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2021年克州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落实自治区党委“3+1”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定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以治理推动解决大问题、管控大风险、消除大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目标,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加强与气象、公安、消防等单位和部门的协作,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创造安全平稳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全面查找交通运输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针对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公路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集中有效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顽症痼疾,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坚持依法治理、改革创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安全发展内生动力。

加大安全基础设施、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提升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水平。

(三)整治目标

总体目标:2021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同步进行,2021力争实现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得到有效落实,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基础得到巩固和提升,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领导机构

成立克州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吴显俊(州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木塔力甫·塞衣皮(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员:彭中强(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局长)

李青峰(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局长)

张贵迪(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阿不来提·克力木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江革新(州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艳(克孜勒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党委副书记、支队长)

潮(阿图什公路管理局高级工程师)

唐志强(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米尔扎马木提·阿布都肉苏力(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党副书记、局长)

布依拉西·马克来克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拜克买买提·塔依蒲乌恰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宋端想州交通运输局局长助理、公路科科长)

海文彬(州交通运输局运输科负责人)

孙涛(州交投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阿不来提·克里木兼任,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跟踪督办重点工作进展。工作人员:李斌、阿不都吾甫尔·玉苏甫、古丽玛依·米曼、孙永红、阿不都力木江·阿不来提、范甜甜、罗霞、热依汗古丽·司马义、蒋海波、李旭。

三、整治范围

交通运输行业及其监管部门。

四、整治内容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足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细化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指标,推动实施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工作,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隐患的问责追责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构建双重预防体系

1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与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建设,促进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监督检查、信用管理等业务体系与信息系统深度融合。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和完善与公安、应急、气象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制,提前部署预警预防工作,做好应急准备。

2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完善公路运营、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工程等重点领域风险等级划定标准,指导督促企业有效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对重大安全生产风险严格实施备案管理。

3认真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有关安全生产的系列文件精神,完善公路运营、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工程等重点领域隐患分级判定,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督办整改不力的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公路运营方面:集中实施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情况。开展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专项行动,对排查出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组织开展运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辨识主要运行安全风险类型、致因,评估安全风险等级,建立处治台账,落实处治措施情况。加大危桥的治理力度,严格执行桥梁安全运行制度,认真落实桥梁安全运行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情况。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和“坚守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加强恶劣环境和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管理,加强边施工边通车路段交通导改方案审批及安全管控。

2、道路运输方面: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百吨王”车辆治理,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安全管理、动态监控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执行情况;加大GPS监控报警技术专项行动、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3、城市客运方面:城市公交企业所属运营车辆应急设备配置和状态情况;公交枢纽站、人流密集换乘站乘车秩序和安全检查情况;公交延伸线路规范化管理情况;城市公交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4、工程建设方面:公路建设工程按照规定编制、审查和执行桥梁围堰、支架、深基坑等专项施工方案情况;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持证上岗情况;预留通道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落实情况,桥梁工程等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情况。

5、寄递企业方面:克州邮政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督促寄递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要求辖区寄递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6、铁路环境整治:克州辖区内有2座火车站,分别位于阿图什市和阿克陶县隶属中国铁路乌鲁木齐集团有限公司喀什车务段管辖铁路总里程110公里车站桥涵33处由于辖区内普速铁路修建时间早,设计标准和建设水平相对低,以及长期运营产生的自然损耗,使普速铁路安全基础比较薄弱,特别是环境隐患问题尤为明显,辖区内铁路环境安全综合隐患治理由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和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治理。

(四)强化依法治理

1、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道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工程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建立安全生产倒逼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鼓励安全生产条件好和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加快发展,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

2、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实施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明察暗访、突击检查、抽查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3、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加大与公安、应急等部门对重点监管企业的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安全监管强大合力。

五、时间安排

20214月开始至2021年12月结束,分4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全面部署阶段(2021年4月)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状,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方案要具有可操作性,明确时间、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纠与集中整治、执法督导阶段(5月至10月)。一是各交通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内容开展自查改工作,确保安全风险得到及时有效管控、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各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和频度,倒逼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局将加大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1年11月)。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局将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综合考核。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2月)。

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固化整治成果,进行推广,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交通运输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开展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分管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开展一次行业检查,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一次全面督查。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传播平安交通声音,促进专项整治扎实深入开展。

(四)严格考核评价。局将把各单位每年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要进行约谈,并按年度通报考核评价结果。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专项整治方案于2021420日前报送州交通运输局运输科。各单位自20214月起,每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隐患台账和月工作总结报送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州交通运输局运输科(电话422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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