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年克州单位估价表》等三套估价表的通告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3-01953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3-06-25 18:06 | 发布日期 | 2023-07-03 18:03 |
文 号 | 克建字〔2023〕11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住建局(人防办) | 发布机构 | 克州住建局(人防办) |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施工、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单位:
为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克州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克州计价依据体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克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组织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年克州单位估价表》、《通用安装工程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补充消耗量定额2022年克州单位估价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年克州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三套估价表),现予以发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三套估价表拟于2023年7月1日起在克州范围内执行。
二、三套估价表与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版《通用安装工程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补充消耗量定额》、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配套使用。
三、三套估价表执行之日前,凡已完成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不做相应调整。
四、三套估价表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可作为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办理工程结算等的参考。
三套估价表由克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克州标准定额站负责。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克州标准定额站。
附件:1、克州地区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及机械台班价格汇总表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年克州单位估价表
3、通用安装工程及补充消耗量定额2022年克州单位估价表
4、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年克州单位估价表
克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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