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克陶县实施乡镇规划2022年第十一批次用地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2-0173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06 13:23 |
名 称 | |||
文 号 | 克自然资函〔2022〕60号 | ||
来 源 | 克州自然资源局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贵县《关于阿克陶县实施乡镇规划2022年第十一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陶政发〔2022〕37号)已收悉,业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农民集体土地0.103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只转不征),其中农用地0.1034公顷(耕地);同意将国有土地10.29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其中农用地9.7886公顷(耕地9.7570公顷、农村道路0.0316公顷),未利用地0.5074公顷。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0.3994公顷,作为阿克陶县实施乡镇规划2022年第十一批次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从阿克陶县2022年存量土地处置量中配置。
二、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涉及占用林地或草地的,要依法办理林地或草原征占用手续(按照简化报件材料有关规定,要妥善保存林地或草原征占用材料),并妥善解决处理好用地补偿有关问题,补偿不落实的,不得动工。
三、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禁向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和产能过剩项目供地,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进行建设,防止土地闲置。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拍挂方式供地。按照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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