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合奇县吊唁厅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2-0074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18:47 |
名 称 | |||
文 号 | 克自然资函〔2022〕12号 | ||
来 源 | 克州自然资源局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贵县《关于阿合奇县吊唁厅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阿政发〔2021〕21号)已收悉,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国有未利用地0.439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按照供地方案中的供地方式依法依规供地,作为阿合奇县吊唁厅项目建设用地。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并将有关内容填报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计划指标从阿合奇县2021年存量土地处置量中配置。
二、请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抓紧做好供地工作,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防止土地闲置。
三、严禁向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和产能过剩项目供地。
2022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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