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公示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2143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8-15 13:20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13:21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自然资源局 |
伊尔克什坦口岸动植物检验检疫专用场地于2017年3月1日经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方式获取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供地面积27698平方米,批准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宗地四至为伊尔克什坦口岸前海货场西侧、中华大道北侧、口岸西路东侧,国检动植物专用场地南侧。
伊尔克什坦口岸动植物检验检疫专用场地2017年9月20日原克州国土资源局与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管委会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6530002017A00101),位于伊尔克什坦口岸前海货场西侧、中华大道北侧、口岸西路东侧,面积为27698平方米,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17年9月21日。
经现场调查并核实,上述宗地存在已超出规定动工开发期至今未开发建设,仍处于闲置状态的情况。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认定如下:2017年9月20日原克州国土资源局与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管委会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6530002017A00101)约定划拨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未动工、未开发建设。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克州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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