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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恰县实施乡镇规划2022年第四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3-00140 主题分类 土地
名        称 关于乌恰县实施乡镇规划2022年第四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2-12-25 20:20 发布日期 2022-12-26 20:12
文        号 克自然资函〔2022〕130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 克州自然资源局

乌恰县人民政府:

贵县《关于报批乌恰县实施乡镇规划2022年第四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恰政发〔2022〕45号)已收悉,业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国有土地8.442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其中农用地5.5495公顷(灌木林地0.7592公顷、天然牧草地4.7715公顷、人工牧草地0.0188公顷),建设用地0.5612公顷、未利用地2.3317公顷。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8.4424公顷,作为乌恰县实施乡镇规划2022年第四批次建设项目用地。该项目使用乌恰县2022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二、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涉及占用林地或草地的,要依法办理林地或草原征占用手续(按照简化报件材料有关规定,要妥善保存林地或草原征占用材料),并妥善解决处理好用地补偿有关问题,补偿不落实的,不得动工。

三、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禁向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和产能过剩项目供地,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进行建设,防止土地闲置。按照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2022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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