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号矿(水泥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的公示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2-01677 | 主题分类 | 矿产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2-06-01 12:03 | 发布日期 | 2022-06-02 12:03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克州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自然资源局 |
根据《关于加强对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有关要求,《新疆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号矿(水泥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金国锋
联系电话:0908-4225759
附件:新疆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号矿(水泥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意见认定书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新疆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号矿(水泥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意见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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