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克州自然资源局 > 文件
  3. >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2-01226 主题分类 土地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成文日期 2022-04-02 12:34 发布日期 2022-04-05 12:34
文        号 克自然资发〔2022〕76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 克州自然资源局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统一部署,2018年4月,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启动开展。“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采用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三年,汇集22余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自治州4个县(市)级调查单元国土利用现状。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77736.95公顷(116.61万亩),其中水田面积705.80公顷(1.06万亩),占全州耕地的0.91%;水浇地面积76617.19公顷(114.93万亩),占全州耕地的98.56%;旱地面积413.96公顷(0.62万亩),占全州耕地的0.53%。其中水田零星分布在阿图什市和阿克陶县,水浇地主要分布在阿图什市和阿克陶县,旱地主要分布在阿图什市和乌恰县。

位于2度以下坡度的耕地面积为72213.23公顷(108.32万亩),占92.89%;位于2~6度坡度的耕地面积为5132.30公顷(7.70万亩),占6.60%;位于6~15度坡度的耕地面积为386.81公顷(0.58万亩),占0.50%;位于15~25度坡度的耕地面积为4.29公顷(0.01万亩),占0.01%;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面积为0.32公顷(0.0005万亩)。

二、园地10175.29公顷(15.26万亩)。其中,果园9183.08公顷(13.77万亩),占全州园地的90.25%;其他园地992.21公顷(1.49万亩),占全州园地的9.75%。

三、林地294590.52公顷(441.8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3097.51公顷(19.65万亩),占全州林地的4.45%;灌木林地256510.92公顷(384.77万亩),占全州林地的87.07%;其他林地24982.09公顷(37.47万亩),占全州林地的8.48%。

四、草地4865424.13公顷(7298.14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4108014.66公顷(6162.02万亩),占全州草地的84.43%;人工牧草地12952.14公顷(19.43万亩),占全州草地的0.27%;其他草地744457.33公顷(1116.69万亩),占全州草地的15.30%。

五、湿地77123.65公顷(115.69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克州包括4个二级地类。其中,灌丛沼泽141.24公顷(0.21万亩),占全州湿地的0.18%;沼泽草地23.54公顷(0.04万亩),占全州湿地的0.03%;内陆滩涂72061.38公顷(108.09万亩),占全州湿地的93.44%;沼泽地4897.49公顷(7.35万亩),占全州湿地的6.3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846.11公顷(46.2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794.40公顷(1.19万亩),占全州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2.58%;建制镇用地1805.40公顷(2.71万亩),占全州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85%;村庄用地21921.46公顷(32.88万亩),占全州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71.07%;采矿用地面积为4400.01公顷(6.60万亩),占全州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14.2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面积为1924.84公顷(2.89万亩),占全州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6.24%。

七、交通运输用地14668.96公顷(22.00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97.18公顷(0.45万亩),占全州交通运输用地的2.03%;公路用地7733.23公顷(11.60万亩),占全州交通运输用地的52.71%;农村道路6618.59公顷(9.93万亩),占全州交通运输用地的45.12%;管道运输用地19.96公顷(0.03万亩),占全州交通运输用地的0.1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29687.70公顷(494.5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13724.86公顷(170.59万亩),占全州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34.49%;湖泊水面7954.80公顷(11.93万亩),占全州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41%;水库水面8198.73公顷(12.30万亩),占全州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49%;坑塘水面1378.10公顷(2.07万亩),占全州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0.42%;沟渠7761.49公顷(11.64万亩),占全州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35%;水工建筑用地1017.25公顷(1.53万亩),占全州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0.31%;冰川及永久积雪189652.47公顷(284.48万亩),占全州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7.5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自治州“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州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国土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以水定地,依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

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确保生态空间不减少,生态安全得到保障。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自治州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并监督实施,确保生态重要区域的生态安全。尊重自然规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整体保护、系统治理,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建设用地集约高效使用。严格管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全面提升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集约节约水平。结合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自治州“三调”成果是自治州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自治州“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其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统计局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