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自然资源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 工作座谈会精神教育培训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Z030-2021-000001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0-12-22 00:00 | 发布日期 | 2021-01-14 19:50 |
| 文 号 | 克自然资党发〔2020〕25号 | 有 效 性 | 无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自然资源局 |
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局机关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刻领会自治州党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订《自治州自然资源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教育培训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州自然资源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教育培训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州党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教育培训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教育培训安排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对照教育培训任务要求,统筹近期各项工作,拟安排如下:
(一)结合年度考核,开展集中宣讲、督学、调研活动。(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15日)
局党组前期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行了部署,提出学习教育宣传任务要求。州局年度绩效考核组要结合年度考核对局党组安排部署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把年底绩效考核工作与学习成果检查、督学和工作调研有机结合。
1.集中宣讲。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织要通过集中宣讲,讲清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重大意义,讲清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重大成效,讲清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决定性成就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效,讲清楚党中央制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战略考量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划时代里程碑意义,讲清楚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针政策、战略举措,讲清楚全会和座谈会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论断、重大举措,讲清楚实现宏伟目标和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动员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开展督学。局党组针对前期通知要求,对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织主要领导领学、党支部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学习教育任务,提高学习教育成效,防止和纠正在学习教育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开展工作调研。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织要结合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认识,适时开展调研工作,坚持把学习教育与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深入思考新形势下的自然资源工作所面临的新问题、新任务、新要求,在与基层一线党员干部的共同学习研讨中,探讨今后自然资源工作的努力方向、推进路径和方法举措,向州自然资源局党组提交高质量的调研工作报告。
(二)开展集中轮训。(12月23日至12月28日)
严格落实自治州党委学习教育相关要求,采用稳定学时与弹性学时相结合、线上集中培训与线下灵活组织相结合、集中轮训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座谈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方法进行,以州局党组书记、成员专题党课宣讲、党校老师专题讲授和观看自治州集中轮训视频为主开展学习轮训。(集中学习轮训日程附后)
1.集中轮训方式:采用视频会议系统进行。
2.集中轮训时间:
12月23日至28日(星期三至下星期一)下午6:00举办。(12月23日16:30开班仪式)
3.集中轮训范围:
主会场: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党组、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局机关党支部,参训65人。
分会场:各县(市)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
4.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围绕专题辅导和授课内容,列出专题,组织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并将学习方案、发言材料和总结及时上报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党组。
5.开展专题授课。邀请州党校老师就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作专题授课。
6.开展专题党课教育。州局领导在系统视频会议上讲授专题报告(专题党课)。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局机关党支部参照执行。
(三)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培训要求
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局机关党支部要及时做好其他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精心制订教育培训方案,采取集中或分时,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开展系统培训,务必做到全覆盖。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6天。2021年2月底前完成党员干部系统培训任务。培训方案于1月8前报州局机关党支部。
二、轮训内容和目标任务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自治州党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等内容。把开展集中轮训与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中心任务结合,与谋划、推动和落实当前各项重点工作贯通起来,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转化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强大动力。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系统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由州自然资源局党组统一领导,各党组织(党支部)分级负责。系统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尽好责、抓到位,定期研究部署安排,及时解决教育培训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学习教育集中轮训由州局机关党支部牵头负责,州局办公室负责做好视频会议准备和会场布置工作,州局组织人事室督促落实年度考核中集中宣讲、督学、调研活动。州局机关党支部要做好与各党组织的协调,配合做好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单位组织生活会工作。
按照自治州局党组的要求,2021年2月前完成党员干部系统培训任务。集中轮训后,参加集中轮训的党员干部要每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报州机关党支部。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系统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带头学、走在前、作表率,带头交流研讨、带头宣讲辅导,带头到所在党支部、联系点讲1次专题党课、过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1次专题调研和1次督学指导,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反复深入学习。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织要把学习全会和座谈会精神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制定年度专题学习计划。同时,结合结亲活动,加强面对面宣讲、点对点送学,把中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浸润每一名党员干部群众。
(三)强化检查,定期督促。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织要把学习全会和座谈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强化述学、评学、考学等相关措施,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州局机关党支部要严肃培训纪律和有关授课保密要求,及时掌握各单位线下学习研讨和学员参训出勤、课堂纪律、撰写体会等情况,记入培训档案。未参加集中轮训的,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学。州局纪检室要加强督促检查,持续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落实教育培训任务、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情况列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考察和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轮训工作总结,在集中轮训工作结束后于2月15日前报州机关党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