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职责(含二级机构)
一、克州林业和草原局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帕米尔路东35院州农业综合楼二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22954 联系人:王晶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执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定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执行地方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防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研究提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做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申报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自治州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治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自治州应急管理局,以自治州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自治州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草原预算内投资、自治州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自治州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及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行业监管(行业主管)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监督检查。
(十四)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克州林业工作管理站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帕米尔东路35院办公楼一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37252,联系人:玉苏甫江·白克热
(一)指导全州林业工作站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业务咨询、技术服务的工作。
(二)负责汇集优势种苗,进行良种繁育,推广园艺技术及种苗信息服务。
(三)协助局机关负责管理全州林业种苗行业,负责编制种苗发展规划,做好全州林木良种鉴定申报工作。
(四)协助局机关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设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指导全州行业培训,工人考核及职称评审工作。
(五)协助局机关负责管理全州林业重点工程的组织实施。
(六)做好全州荒漠化防治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沙尘暴灾害预防预报和应急处置、宣传教育等日常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克州草原监理所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帕米尔东路35院办公楼七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26111,联系人:吐达洪·米吉提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草原法律法规。
(二)履行草原保护预防职责。
(三)受同级政府委托,办理草原权属证明的发放,监理工作。
(四)编制草原监理、草原保护工作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克州草原工作站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帕米尔路东35院办公楼四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23867 联系人:沙迪克·要力达西
(一)负责拟定自治州草原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负责牧草种子繁育体系建设工作。
(三)负责草原建设、管理、保护及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四)做好草原资源动态监测相关服务工作。
(五)负责草原有害生物(草原植物病、毒、虫、鼠)的观测、防治、消除等工作。
(六)协助主管部门拟定草原建设项目,提供相关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