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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植树造林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2-03139 主题分类 林业
名        称 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植树造林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10-13 18:01 发布日期 2022-10-17 17:37
文        号 克绿委办字〔2022〕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机构 克州林业和草原局

各县(市)绿化委员会、州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扎实推动国土绿化和大美克州实践根据州委主要领导工作安排,现就做好秋季造林绿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及地点

各县(市)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三调”结果,合理确定本地2022年秋季植树造林地块、面积,新造林地纳入2023年造林计划。栽植树种由各县(市)结合实际确定,州直单位干部职工参加阿图什市秋季植树造林。各县(市)同时对2022年春季造林中,林木成活率达不到85%和达不到退耕还林标准的地块进行补植补造。

二、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25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县(市)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要求,高度重视秋季植树造林工作,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提升村容村貌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村庄绿化美化行动,积极打造生态宜居家园。要进一步压实国土绿化主体责任,切实将今秋植树造林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增强推进国土绿化工作的压力和动力,立足当前、抓住关键,科学做好造林绿化工作,迅速掀起秋季植树造林高潮。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各县(市)要根据下达的造林计划,科学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把造林任务进一步细化到乡镇,抓住当前墒情良好的有利时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绿化美化行动、秋季农田水利建设,将任务落地、责任落实、措施落细。重点加强村庄周边、渠道两旁、房前屋后村委会、学校等公共场所的造林绿化,盘活用好农村撂荒地、边角地及环境整治清理出的空地白地开展造林绿化,努力形成“农田林网化、道路林荫化、校园村委园林化、家庭庭院花园化”的乡村绿化格局,力争早日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地在做好新造林地块任务落实的同时,及时对今年春季造林成活率未达到90%以上的地块开展补植补造,确保年度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三)严格标准,强化服务要严格按照“因地制宜、以水定林、适地适树”的原则,落实好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全区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选择造林地块时避让基本农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各县(市)绿化委员会要统筹谋划做好秋季植树造林工作,把“增绿、提质、治沙”作为主攻方向和重点目标,持续开展秋季造林跟踪指导和技术服务,将专业技术人员分解至各乡镇,督促造林进度,解决实际问题。各县(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造林所用苗木,苗木全部用本地合格苗木,具备苗木产地检查合格证和“一签两证”,严禁使用带有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对象的苗木进行造林。

(四)强化督查、确保质量。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将适时对各县(市)秋季植树造林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将对秋季植树造林活动进行全程督查,督查情况将予以通报,对组织不力、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市)予以追责。  

各县(市)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秋季植树造林工作总结报克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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