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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2-00722 主题分类 林业
名        称 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3-09 11:39 发布日期 2022-03-15 11:27
文        号 克绿委字〔2022〕1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机构 克州林业和草原局

各县(市)绿化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快全州国土绿化进程和生态建设步伐,巩固拓展绿化植树成果,坚定广大干部群众植绿、造绿、护绿意识,积极构筑绿色屏障,构建美丽家园,为全州生态建设作出贡献,让绿水青山真正变成全州人民的金山银山。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2〕29号)要求,确保2022年全州造林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现就扎实做好春季造林绿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春季义务植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统筹造林绿化与全面推行林长制各项工作,切实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造林绿化,推动全州造林绿化工作高质量开展,圆满完成2022年造林绿化工作任务。

二、明确措施要求,强化春季造林质量标准

坚持义务植树与重点区域造林结合,与林草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结合,与乡村绿化美化结合,与林草产业发展结合,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建设资金,制定完善政策,鼓励个人承包,做到有人栽、有人管,常抓不懈;坚持适地适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依靠科技、注重实效、增强数量与提高质量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依法制林,依法保护绿化成果,发展与管护并重的原则,巩固绿化成果。

三、加强服务保障,确保春季造林绿化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2022年全州造林计划面积10434.7亩,其中:阿图什市3295.2亩、阿克陶县500亩、乌恰县2339.5亩、阿合奇县4300亩。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压实造林绿化责任,切实履行造林绿化主体责任,全面深入推行林长制,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作用,落实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拓展社会参与造林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林草局要严格按照造林绿化检查验收办法,组织开展造林绿化成果自查验收,确保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二)坚持依法造林,确保政策到位。坚决贯彻落实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政策要求,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要坚决反对“大树进城”等急功近利行为,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注意保护城市大树老树,严禁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避免脱离实际、劳民伤财搞绿化。要坚持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造林绿化,督促、指导乡村集体组织、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确保森林采伐、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各类迹地及时更新。

(三)加强技术指导,确保服务到位。各单位要按照造林技术要求,造林之前做好作业设计,加强造林技术指导,指导林农做好选什么苗,种什么林,提高造林成效。

(四)加大宣传引导,确保氛围到位。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林业碳汇、生态文明建设等宣传,积极营造国土绿化的浓厚氛围,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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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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