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克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1895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克州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24 17:10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
| 来 源 | 克州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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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政策级次(中央、自治区、地州、县市)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 |
咨询方式 |
到人到户财政补贴项目政策是否公开(是/否) |
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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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仅供参考) |
文号(仅供参考)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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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克州农业农村局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自治州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冬小麦)实施方案 |
克农字〔2024〕8号 |
地州 |
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
220元 |
230元 |
230元 |
农户申报、核实公示、乡镇复核、核实认定、二次公示、发放补贴 |
每年一次 |
每年7月30日前 |
0908-4222953 |
是 |
纳入,无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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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克州农业农村局 |
大豆、花生专项补贴(目标价格补贴—大豆目标价格补贴) |
关于印发《2023年克州大豆、花生专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克农函〔2024〕1号 |
地州 |
合法从事大豆、花生种植的实际种者。包括基本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场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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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300元/亩,花生500元/亩 |
大豆300元/亩,花生500元/亩 |
农户申报、核实公示、乡镇复核、核实认定、二次公示、发放补贴 |
每年一次 |
本年度3月1日前 |
0908-4222953 |
是 |
纳入,无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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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克州农业农村局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关于印发《克州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克农字〔2021〕27号 |
地州 |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同一的补贴标准。 |
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上年同档次产品市场销售价的30%,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部分大型成套设备装备最高补贴额60万元。 |
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上年同档次产品市场销售价的30%,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部分大型成套设备装备最高补贴额60万元。 |
申领流程: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
每批次 |
在有可用补贴资金的情况下,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具体:2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决定;13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5个工作日完成信息公示。 |
0908-4266084 |
是 |
纳入,无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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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克州农业农村局 |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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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 |
从事农业生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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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各类机械报废补贴额按报废机型和类别确定,综合考虑我区实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报废补贴额按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确定,其他农机报废额按同类型农机购置补贴额的30%测算。单台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二、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照当年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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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农机交售报废回收企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回收企业拆解或销毁农机。 |
每批次 |
在有可用报废补贴资金的情况下,每年年底前兑付。 |
0908-4266084 |
是 |
纳入,无意见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