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克州春季联合执法护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3-01054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3-03-14 18:57 | 发布日期 | 2023-03-20 18:56 |
文 号 | 克农字〔2023〕12号 | 有 效 性 | 失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农业农村局 |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节,农资产品进入销售使用旺季,为保障全州农民群众购买安全放心的农资产品,确保春耕顺利推进和农业生产安全,现将《2023年克州春季联合执法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克州农业农村局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克州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
2023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克州春季联合执法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当前正值春耕关键时节,农资产品进入销售使用旺季,为进一步加强农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保障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确保春耕顺利推进和农业生产安全,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原则,加强农资打假力度,切实做好农资市场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把依法治疆落到实处,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创新执法手段,突出联合行动、专项治理,为农业生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春季是种子、农药、肥料、地膜等农资产品的销售使用旺季,也是假劣农资坑农骗农的集中高发期。在全州全面开展春季联合执法护农行动,事关农业生产稳定、农民增收,各地要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果断措施,突出重点领域,抓紧抓细抓实。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原则,紧紧围绕农资监管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确保种子、农药、肥料、地膜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实现农资涉访涉诉案件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违法必查处。
三、工作重点
重点对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制售假冒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瞄准种子质量不合格、农药隐形添加开展质量监督抽查。落实检查与抽检结果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一)重点领域
1.种子:重点对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不规范、无生产经营档案、经营未登记备案品种等违法行为的实地执法及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2.农药:重点对生产经营违法添加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经营、套用或冒用登记证、包装及标签标识不合规、未如实记录购销台账等违法行为的实地执法及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3.肥料:重点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肥料、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执行标准与技术指标、养分含量不符,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的实地执法及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4.地膜:重点生产经营使用非标地膜、弃置、掩埋、焚烧废旧农田地膜、未履行回收废旧地膜责任、未按要求回收,或回收后未交到指定回收网点、未将回收的废旧农田地膜全部资源化利用等违法行为的实地执法及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重点时节 3-4月春季农资市场活跃时节。
(三)重点部位 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库房、农资批发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等。生产环节以黑作坊黑窝点为重点;销售环节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销售门店和面向用户直接兜售的流动商贩等销售渠道为重点。
(四)重点区域 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地膜主要生产经营区的执法监管。对制假售假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重大案件多发的县(市)实行重点检查。
四、工作分工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由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组织牵头,并负责重大案件的查办或督办,各成员单位予以配合,同时做好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督、统筹协调、行政许可和综合调度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春季联合执法护农行动是保障春耕备耕顺利推进、保障农资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也是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客观要求。各县(市)深刻认识春季联合执法护农行动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履行监管职责,提高执法效率,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办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按程序移交,不得以罚代刑。
(二)提高办案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各县(市)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要按照相关部门施行的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格式,制作执法文书。
(三)加强协作配合,开展区域联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强化层级监督,杜绝地方保护、相互推诿、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等行为发生。加大农资市场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要根据《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按照主动、及时、客观、准确、便民的原则,自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20日内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案件处罚信息。
附件:克州联合检查组人员安排
克州联合检查组人员安排
第一组: 阿克陶县、乌恰县
组 长: 肉孜·吐尔逊 克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 陈吉军 克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畜牧兽医执法科长
李军 阿图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塔吉古丽·亚森 克州种子管理站农艺师
汗左拉·阿布都许库尔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
艾买提江·艾山 克州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大队长
联络员: 陈吉军 克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畜牧兽医执法科科长
联系电话:0908-4621727
检查时间:2023年3月15日--3月17日
第二组: 阿图什市、阿合奇县
组 长: 托合提霍加·要力达西 克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 王莉 克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业执法科科长
克拜尔·麦麦提吐尔汗 克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业执法科四级主办
阿不都克热木·阿吉 克州种子管理站干部
木合甫力·莫合塔尔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
地力亚尔·吐尔洪 克州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民警
联络员:王莉 克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业执法科科长
联系电话:0908-5621234
检查时间:2023年3月15日--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