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河湖长制 守护克州碧水清流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081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1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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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水利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今年以来,克州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措施,奋力推进自治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着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克州,使克州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一、常抓长管,坚持日常巡查
严格落实河湖长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机制,及时调整各级河湖长制领导小组,补充更新州、县、乡、村河湖(库)长,优化完善责任管控区域,保障责任不脱节、任务不断档。今年以来,各级河湖长共巡查1763次、3718.85公里、18929.7公里,发现并解决各类巡查问题14条,全州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河流行洪、供水、生态等功能持续良好。
二、多措并举,保障水生态环境
(一)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坚持“遏增量、清存量、防反弹”目标不动摇,通过全面实地核查、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除无人区以外的所有河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持续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通过日常巡河巡查,对发现的2处河道“四乱”问题及时交办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实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二)持续推进重点工作。一是依法加强涉河湖建设项目审批,及时整治河湖水域岸线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逐步杜绝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建不符。今年以来,审批涉河建设项目3个。二是严格按照“没有编制采砂规划的河流,一律禁止采砂”要求,常态化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今年以来未发现非法采砂情况,河道采砂秩序持续向好。
(三)加强宣传引导。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集中宣传活动,采取“职能部门与行业部门共同发力”“常规宣传与新媒体联动”等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方式,紧紧围绕水资源、水法制、水生态、水安全等宣传内容,通过集中宣传、进校园、进企业形式,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引导人人参与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
三、下一步计划
3月底开始,克州计划联合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管理局、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对三县一市河湖长制工作开展现场指导检查,着力提升基层河湖管理保护与治理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