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3-0336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3-10-27 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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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水利局 |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顶层设计,是我国水治理体系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大改革创新,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近年来,克州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深刻认识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对于落实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今年以来,克州认真对照《2023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准确把握当前全州河长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紧盯目标任务,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六项任务”,统筹各方力量,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与保护,扎实有序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一、全面完成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组织各县(市)完成水利部推送319条河流、3个湖泊的基础信息梳理复核工作,筛选出流域面积小于200平方公里需纳入山区河道管理的河流30条,明确“四个责任人”162人并向社会公布。
二、严格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严格依法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严禁未批先建等不合规项目。今年以来,批复涉河建设项目17个。
三、全面开展河湖遥感图斑复核认定工作。全面核查2023年水利部推送的66个河湖疑似问题图斑,对确认为未批先建的3个问题,纳入河湖“清四乱”问题台账,依法予以拆除整治;对2022年确认为不是问题的231个图斑联合相关部门组织研判、出具证明,上传印证资料。目前均已完成销号。
四、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检查发现的28个河湖“四乱”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依法依规予以整治,目前均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销号,全州河湖(库)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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