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克州水利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1106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4-24 13:12 | 发布日期 | 2024-04-24 13:03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水利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水利局 |
各相关单位、水利行业从业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2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新水厅〔2014〕37号)等相关规定,为规范我州招投标活动,提高水利项目评标质量,保障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我局拟扩充克州水利水电工程评标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标专家由所在单位推荐,报我局审核,我局审核通过后报自治区水利厅审定。
二、克州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分为水工建筑及施工、水工基础处理、电气设备、机电设备制作与安装、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水工建筑材料、大坝自动化观测、水文观测分析、工程测量及测量仪器设备、节水灌溉、水利工程规划、水利工程设计、凿井、房屋建筑、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水利水电科研、工程造价管理17个专业。申报入库的人员需在推荐表内填写详细的专业类型及相应的业绩(具体到xx项目)。
三、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资格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相关工程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掌握评标程序、规则和方法,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行政监督部门和曾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因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申报评标专家。
四、推荐材料包括
1、审核盖章后的《新疆水利水电评标专家库推荐表》一式两份;
2、两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请在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和工作单位;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证件复印件;
5、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6、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须有公安机关盖章);
8、其他证明材料。
五、推荐时间
2024年4月22日起。
六、上报方式
新疆水利水电评标专家库推荐表(附件1)由专家个人填写,专家所在单位审核后同意盖章,报克州水利局(报送材料需为原件)。
联系人:赵雄峰 联系电话:0908-4222776 17881605181
克州水利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