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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乌恰县膘尔托阔依乡且木干河河道采砂许可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的批复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3-02909 主题分类 水利
名        称 关于对《乌恰县膘尔托阔依乡且木干河河道采砂许可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3-05-30 12:25 发布日期 2023-06-08 12:21
文        号 克水利字〔2023〕77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克州水利局 发布机构 克州水利局

乌恰县山泽利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12日,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哈密红星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乌恰县膘尔托阔依乡且木干河河道采砂许可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该报告由哈密红星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经专家组审查后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编制单位按照专家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通过了专家的审查。我局基本同意该年度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方案的可采河道为1段,共1个砂场,即山泽利砂场,年度采砂总量为9万m3。

  二、实施方案执行期为1年(至2024年5月29日止)。实施方案禁采期为每年汛期6月1日至8月31日。

  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四、你公司应在采砂场进出场的显著位置设立采砂场公示牌,明确采砂场名称、法人代表、规划采砂期、开采总量、开采范围(地名或坐标)、开采方式、禁采期(汛期注明)、监管主体(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电话、河长信息等。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开采范围、岸边线、开采深度、开采高程、开采总量,严禁超范围、超深度、超功率、超期限、超许可量开采。砂石料加工区不得设置在河道内,严禁在河道内堆置砂石原料和成品料,弃料应及时平整回填至已开采范围内,不留深坑和堆积体,确保河势稳定、防洪安全。

  五、在河道采砂管理过程中,你公司要遵循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完善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和相关手续。在开采、运输、加工砂石过程中要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不得造成生态破坏,避免粉尘、噪音、水质污染等环境影响,确保岸线顺直、环境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六、河道采砂关系,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你公司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将河道采砂许可证正本悬挂在采砂现场或采砂机具的指定位置;做好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禁采期等公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公告文件于本文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我局备案;发动当地群众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且木干河段采砂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年度采砂实施方案顺利实施。

  七、你公司要严格遵循“河长+警长”治水工作要求,主动配合河道联合执法活动,绝不出现非法采砂、破坏河湖生态等行为,规范河道采砂作业秩序。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满或累计采砂量达到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总量时,应停止采砂作业,审批机关应收回或注销河道采砂许可证。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水利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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