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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克州乌恰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3-02907 主题分类 水利
名        称 关于新疆克州乌恰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3-04-27 12:10 发布日期 2023-05-04 11:39
文        号 克水利字〔2023〕59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克州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克州乌恰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已收悉,经组织有关专家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

  新疆克州乌恰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位于乌恰县境内,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乌恰风电汇集站~夏特水电站220千伏输电线路路径全长36.2千米,夏特水电站进线侧至终端塔为双回架设,其余为单回路架设。全线共用杆塔92基,其中耐张塔23基,直线塔69基。

  该项目占地总面积14.1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67公顷,临时占地面积13.50公顷;挖方总量3.09万立方米,填方总量3.09万立方米,无借方,无弃方。该项目总投资5681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1221.59万元;该项目计划于2023年4月开工,于2023年8月完工,总工期为5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地貌单元为山间平原地貌和低山丘陵地貌,水土流失以轻度风力侵蚀为主。该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国家级、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本项目执行北方风沙区二级防治标准。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下阶段应严格控制工程占地面积,注意扰动地表的恢复。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结论。预测项目建设水土流失总量1630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562t。

  (四)基本同意该工程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4.17公顷。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禁止随意弃倒;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和地表恢复;切实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该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90.5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投资3.83万元,方案新增水保投资86.75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22.6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5.86万元,独立费用33.85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3.36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0.79万元),基本预备费4.1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41700元。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监测、监理、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下阶段的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招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相关制度。

  (二)定期向我局报送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同时接受地县水利局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工程建设在河道内取料和跨越河道等须经水行政部门许可。

  (四)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能力和水平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及时向我局提交监测报告,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五)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设计变更文件应报我局备案。

  四、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工程投产使用或者竣工验收前,由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在生产建设单位官方网站或其他公众知悉的网站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验收通过3个月内,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向我局报备,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核查。

  

  附件:关于新疆克州乌恰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水利局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关于新疆克州乌恰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克州供电公司:

  你单位委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新疆克州乌恰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经组织有关专家审查,主要意见如下:

  一、方案编制的必要性

  新疆克州乌恰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位于乌恰县境内,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乌恰风电汇集站~夏特水电站220千伏输电线路路径全长36.2千米,夏特水电站进线侧至终端塔为双回架设,其余为单回路架设。全线共用杆塔92基,其中耐张塔23基,直线塔69基。

  该项目占地总面积14.1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67公顷,临时占地面积13.50公顷;挖方总量3.09万立方米,填方总量3.09万立方米,无借方,无弃方。为消除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危害,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编制本水土保持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二、方案编制原则

  1、同意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2、同意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三、工程区及项目概况

  1、基本同意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及工程地质的评价内容。

  2、基本同意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的评价内容。

  3、基本同意项目区社会经济概况的描述。

  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的描述。

  四、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的内容和结论。

  五、防治责任范围及分区

  1、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的依据及分区原则,防治责任范围14.17公顷。

  2、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原则及结果。

  六、水土流失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方法和结论。

  七、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

  1、基本同意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即水土流失治理度为82%、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85%、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及表土保护率不做要求。

  2、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方案、工程措施及临时措施。各防治分区水土保持措施汇总如下:

 (1)山间平原区防治区

  1)塔基及施工场地区

  工程措施:挡水墙175米(主体已列)、土地平整3.86公顷(方案新增)。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4850平方米(方案新增)、洒水19.3立方米(方案新增)。

  2)牵张场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0.90公顷(方案新增)。

  临时措施:围栏围护522个(方案新增)、洒水4.5立方米(方案新增)。

  3)跨越施工场地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0.36公顷(方案新增)。

  临时措施:洒水1.8立方米(方案新增)。

  4)施工道路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1.80公顷(方案新增)。

  临时措施:彩条旗围护9000米(方案新增)、洒水1089立方米(方案新增)。

  (2)低山丘陵防治区

  1)塔基及施工场地区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3.15公顷(方案新增)。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3900平方米(方案新增)、洒水15.8立方米(方案新增)。

  2)牵张场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0.30公顷(方案新增)。

  临时措施:围栏围护174个(方案新增)、洒水1.5立方米(方案新增)。

  3)跨越施工场地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0.07公顷(方案新增)。

  临时措施:洒水0.4立方米(方案新增)。

  4)施工道路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3.68公顷(方案新增)。

  临时措施:彩条旗围护3000米(方案新增)、洒水363立方米(方案新增)。

  八、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时段、方法及频次。

  九、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1、同意按照水总〔2003〕67号文《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办水总〔2016〕132号文《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办财务函〔2019〕448号文《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试行(2015)《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编制投资估算、《关于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规〔2021〕12号文)编制投资估算。

  2、该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90.5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83万元,方案新增86.75万元。

  3、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十、方案实施保证措施

  基本同意方案实施保证措施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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