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州乌恰县吐尔尕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3-02079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3-07-07 19:20 | 发布日期 | 2023-07-15 00:12 |
文 号 | 克水利字〔2023〕11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水利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水利局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克州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克州乌恰县吐尔尕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已收悉,经组织有关专家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
克州乌恰县吐尔尕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境内,建设性质为新建、扩建输变电工程,电压等级为110千伏。建设内容为:①新建一座110千伏吐尔尕特变电站,本期建设50兆伏安变压器1台,110千伏出线1回(至伊尔克什坦变),35千伏出线4回,10千伏出线6回,主变10千伏侧安装1组4兆乏和1组6兆乏并联电容器及1组6兆乏并联电抗器。②伊尔克什坦110千伏变110千伏侧间隔扩建工程;③新建伊尔克什坦至吐尔尕特110千伏线路工程,路径全长约86千米,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杆塔253基,其中耐张塔85基,直线塔168基。
本工程征占地总面积23.3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15公顷,临时占地21.16公顷;总挖方4.158万立方米,总填方4.442万立方米。工程区内相互调运0.005万立方米,将伊尔克什坦变电站间隔扩建区余土调运至就近塔基区用于垫高回填;总借方0.279万立方米,借方为变电站场地回填碎石土(碎石料),外购来源于商品料场,不涉及取土场。
该项目总投资13322.75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3996.825万元;该项目计划于2023年7月开工,于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为18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本水土保持方案可行。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3.31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预测整个项目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888吨。
(四)同意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该项目一级分区按地貌类型划分为冲洪积平原防治区、低山丘陵防治区,二级分区按施工区域水土流失特点划分为二级分区按项目组成及布局划分,即变电站防治区和输电线路防治区;三级分区按照项目组成及布局、占地类型、占地性质、扰动特点等,将变电站防治区细化为间隔扩建防治区、站区防治区、进站道路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站外电源线防治区;将输电线路防治区细化为塔基防治区、塔基施工场地防治区、牵张场防治区、跨越施工场地防治区和施工道路防治区。
(五)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监测时段和监测频次。
(六)同意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17.60万元(主体已86.75万元),须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33145元。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监测、监理、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下阶段的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招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相关制度。
(二)定期向我局报送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同时接受地县水利局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工程建设在河道内取料和跨越河道等须经水行政部门许可。
(四)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能力和水平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及时向我局提交监测报告,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五)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设计变更文件应报我局备案。
四、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工程投产使用或者竣工验收前,由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在生产建设单位官方网站或其他公众知悉的网站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验收通过3个月内,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向我局报备,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核查。
附件:关于克州乌恰县吐尔尕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2023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克州乌恰县吐尔尕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你单位委托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克州乌恰县吐尔尕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经组织有关专家审查,主要意见如下:
一、方案编制的必要性
克州乌恰县吐尔尕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境内,具体建设内容包括:①吐尔尕特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②伊尔克什坦变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③新建伊尔克什坦至吐尔尕特110千伏线路工程,路径全长约86千米,单、双回路架设。新建杆塔253基,其中耐张塔85基,直线塔168基。
本工程征占地总面积23.3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15公顷,临时占地21.16公顷;总挖方4.158万立方米,总填方4.442万立方米。工程区内相互调运0.005万立方米,将伊尔克什坦变电站间隔扩建区余土调运至就近塔基区用于垫高回填;总借方0.279万立方米,借方为变电站场地回填碎石土(碎石料),外购来源于商品料场,不涉及取土场。为消除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危害,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编制本水土保持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二、方案编制原则
1、同意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2、同意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工程区及项目概况
1、基本同意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及工程地质的评价内容。
2、基本同意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的评价内容。
3、基本同意项目区社会经济概况的描述。
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的描述。
四、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的内容和结论。
五、防治责任范围及分区
1、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的依据及分区原则,防治责任范围23.31公顷。
2、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原则及结果。
六、水土流失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方法和结论。
七、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
1、基本同意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即水土流失治理度为86%、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88%、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及表土保护率不作要求。
2、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方案、工程措施及临时措施。
一、冲洪积平原区防治区
1、变电站防治区
(1)间隔扩建防治区
工程措施:铺设碎石16.3立方米(主体已列)。
临时措施:临时堆土防尘网苫盖50平方米、洒水量约5立方米。
(2)站区防治区
工程措施:铺设碎石266立方米(主体已列)、铺设花砖300平方米(主体已列)、排水沟310米(主体已列)、护坡969平方米(主体已列)。
临时措施:临时堆土防尘网苫盖1400平方米、彩钢板围挡310米、洒水量约1066立方米。
(3)进站道路防治区
临时措施:彩条旗限界314米、洒水量约306立方米。
(4)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0.10公顷。
临时措施:临时堆土防尘网苫盖1000平方米、彩钢板围挡90米、洒水量约180立方米。
(5)站外电源线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0.05公顷。
临时措施:临时堆土防尘网苫盖18平方米。
2、输电线路防治区
(1)塔基防治区
工程措施:排水沟584米(主体已列)、截水沟40米(主体已列)、铅丝笼176米(主体已列)、土地平整0.42公顷。
(2)塔基施工场地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5.25公顷。
临时措施:临时堆土防尘网苫盖21400平方米。
(3)牵张场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0.45公顷。
临时措施:围栏围护450米。
(4)跨越施工场地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0.12公顷。
(5)施工道路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1.86公顷。
临时措施:彩条旗限界12400米、洒水量约3348立方米。
二、低山丘陵防治区
输电线路防治区
(1)塔基防治区
工程措施:排水沟905米(主体已列)、截水沟500米(主体已列)、土地平整0.54公顷。
(2)塔基施工场地防治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6.79公顷。
临时措施:临时堆土防尘网苫盖29200平方米、编织袋装土挡护3650立方米。
(3)牵张场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0.63公顷。
临时措施:围栏围护630米。
(4)跨越施工场地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0.28公顷。
(5)施工道路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5.64公顷。
临时措施:彩条旗限界37600米、洒水量约10152立方米。
八、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时段、方法及频次。
九、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1、同意按照水总〔2003〕67号文《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办水总〔2016〕132号文《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办财务函〔2019〕448号文《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试行(2015)《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编制投资估算、《关于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规〔2021〕12号文)编制投资估算。
2、该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417.60万元,其中主体已列86.75万元,方案新增330.85万元。
3、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十、方案实施保证措施
基本同意方案实施保证措施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