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 010478489/2025-0001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3-20 18:27 | 发布日期 | 2025-03-20 18:06 |
文 号 | 克司字〔2025〕19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司法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司法局 |
2024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州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不断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推动克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州、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把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带头讲法治课,通过会前学、集中学的方式开展学习教育;二是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规范决策程序。及时调整优化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通过自治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政府组成部门工作汇报,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事项,及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坚持抓住“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认真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德述廉内容,以现场述法、书面述法的方式组织召开述法会议,述法辐射效应不断增强,“关键少数”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二)坚持服务总目标,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首位。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克州实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全年排查发现矛盾纠纷5737件,预防纠纷5193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推动涉政府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全州行政机关调解各类纠纷案件3365件,调处成功率98%,群众维权成本显著降低;三是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作用日益凸显,全年接受行政复议案件120件,行政复议审结率达95%,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四是持续推进“接诉即办”机制,群众问题诉求办结提质增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7×24”小时全天候受理群众来电合理诉求,分派各类工单,及时协调督办处理办结,人工回访归档,热线平台接听电话8.22万通,接通率99.93%,办结率99.19%,群众满意率100%;五是加强信访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信访法治化水平。以法治思维定期分析信访工作形势,部署重点任务,使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依法推进,全州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同比下降4.8%,一次性化解率达94%,重复信访率下降60.33%。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立法工作,不断谋求地方性立法的“精准、创新、特色”,以“小切口”立法抓实高质量发展,向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绿色矿山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审查覆盖率100%,确保各类文件合法合规,做到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主动向自治州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编制州、县(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善“双审”机制,实现州、县(市)部门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且履行法定程序,推动决策依法依规运行,切实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四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向自治州党委、人大汇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工作完成进度,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四)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一是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和行政复议服务民营企业活动,服务民营企业77家,召开企业座谈会30次,为企业出具法律意见205份,切实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难点、堵点,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构建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高水平开放新高地;二是数字便企利民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先后推出“网上办、指尖办、免证办”系列便民利企措施。配合国家、自治区“跨省通办”任务清单涉及部门(单位),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三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将“好差评”结果纳入窗口绩效考核内容,建立服务评价、差评回访、整改反馈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通过线下窗口评价器,线上门户端、二维码、热线电话等开展评价,倒逼窗口工作人员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四是行政执法队伍人员质量持续提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每个行政执法人员达到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要求;五是行政执法更加公正文明。聚焦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化等方面的问题,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执法全过程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落实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在确保执法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有效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
(五)持续加大资源供给,法治社会建设日趋成熟。一是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依托“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组织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网络学法考法,新提拔干部参加“任前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知识考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二是针对社会公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月等集中普法宣传活动,法治文化氛围日益浓厚;三是青少年法治观念明显提升。全州聘任法治副校长478名,实现385所大中小幼法治副校长聘任全覆盖,教育系统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常态化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同上一堂安全法治大思政课”、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受教育师生及家长达80万余人次;四是公共法律服务日益完善。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2024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98件、法律帮助1056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044人次、代写文书1409件,公共法律服务和煦暖阳,润泽人心。
二、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与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不足,“关键少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还不够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引领性的思路和举措缺乏统筹谋划;二是法规制度落实还不到位,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量不足,专业性不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调研论证、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程序,审查把关不严,部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未有效落实;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还有差距,个别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公示“三项制度”不到位,程序违法现象依然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法律适用不准确等问题,行政执法精细化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与群众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导致部分群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深入,依法维权意识仍显薄弱,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
2025年,自治州人民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举措,切实让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充分惠及各族人民群众。克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举措,切实让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充分惠及各族人民群众。一要深化思想认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氛围。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以自治州开展的干部“素质能力大提升”行动为契机,健全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提升领导干部运用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应对风险的能力。二要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效。高度重视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关键作用,从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为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从事经济活动提供全方位的行为规制与法治保障,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做到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积极拓宽公众参与决策渠道,推进政府部门进代表“家、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意见征询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公开、反馈信息。三要坚持良法善治,充分发挥政府在地方立法中的依托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政府及其部门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依托作用,强化政府法制机构的统筹协调和法规草案审核职能,立足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升法规草案质量。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强化法规的宣传引导和贯彻落实。依法清理、废止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地方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地方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四要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聚焦行政执法关键环节,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装备保障和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强执法协作配合,统筹力量,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五要精准有效普法,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全力做好“八五”普法规划收官和“九五”普法规划谋划,压实普法责任制落实机制,加大对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自治州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普法、执法力度,加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对乡村“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发挥好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专项行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互促进融通,强化对社会环境、普法对象、形式、载体、内容等各要素的分析把握,针对各类受众群体的不同需求实行个性化普法策略,提供更为精准的普法服务,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