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十一届党委第一轮第二巡察组巡察克州司法局公告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2-00687 | 主题分类 | 司法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2-03-06 16:34 | 发布日期 | 2022-03-07 16:19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废止 |
发文单位 | 克州司法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司法局 |
根据自治州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州十一届党委第一轮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3月7日至4月1日对克州司法局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监督重点
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围绕“三个聚焦”要求,紧扣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落实“十四五”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等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全面审视克州司法局党组特别是“一把手”的政治忠诚、政治立场、政治担当,以及制度执行、权力运行等情况,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克州司法局党组和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州党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下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对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信访举报电话:18709088657(仅用于信访举报)(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10:00至22:00);电子举报邮箱:kzdwxcz02@126.com;征求意见箱:分别设在克州财政局大楼左右电梯口、阿图什帕米尔公证处(阿图什市光明街道光明北路11号希望大厦3楼)等地。受理信访日期截止2022年4月1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对自治州党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自治州党委第二巡察组
2022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