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社会力量自筹自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场的公告
| 索 引 号 | 010478200/2026-00010 | 主题分类 | 公安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4-23 18:20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发文单位 | 克州公安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公安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补齐我州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短板,切实解决辖区内大中型客货车(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技能考试不便的现实问题,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大中型客货车考场建设需求与意向。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求背景
目前,我州辖区内尚无建成投用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场。辖区内需申领或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群众,须前往周边地市参加考试,导致考试周期延长、经济成本增加,且存在长途送考交通安全风险。为满足社会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才的迫切需求,优化营商环境,我支队决定启动大中型客货车考场规划建设工作。
二、需求内容
本次公开征集旨在了解社会投资主体、驾培机构及相关单位的建设意向,具体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考场功能:需满足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要求。
2.场地要求:
(1)科目二场地应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中关于大中型客货车考试场地尺寸、项目设置的要求。
(2)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线路考试道路里程、路况、交通标志标线符合规范要求,具备直线行驶、变更车道、路口转弯、靠边停车、夜间行驶等全项目考试条件,满足安全考试与智能评判要求。
3.设施设备:配备符合公安部标准的大中型客货车智能化考试系统、高清音视频监控设备、卫星定位系统、身份识别设备,实现考试全程自动评判、实时监控、数据全程留存可查;配备备用电源,保障考试不间断开展;考试车辆须按车型配齐,加装副制动、监控、考试专用设备,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安全运行标准。
4.配套服务:设置标准化候考大厅、身份核验区、监控监管中心、办公区、考试车辆停放及维保区,配备候考服务、无障碍、消防、排水、应急保障等配套设施。
三、建设模式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验收、按需购买服务。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单位提交建设方案及合作意向。
四、意向反馈方式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我支队: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考场建设意向书(加盖公章);
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能力及相关证明材料;
4.合规经营承诺书及法人联系电话。
五、意向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将所有材料按循序装订成册,一式叁份,每一页加盖公章,密封包装后现场递交。
2.邮寄递交:将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叁份,每一页加盖公章,密封包装后,通过邮政信函邮寄至新疆阿图什市新城街道兴业路7号,克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规模与地址
1.建设规模:同时满足A1、A2、A3、B1、B2准驾车型全部车型考试需求。科目二考场硬化面积符合国家标准。科目三考试路线不少于2条,每条考试路线长度大于或等于10km,每考试科目考试车辆不少于4辆,配备符合要求的电子评判系统、视频监控、人脸识别、防作弊设备。
2.选址要求:地址选择我州辖区内,交通便利,便于考生到达。科目三考试路段应避开人员密集、学校、急弯陡坡等高风险路段、并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关于实际道路考试路线设定的安全管理规定。
七、特别说明
本次公告仅为需求征集与市场摸底,不构成招标或采购要约。后续将按规定程序另行组织购买服务或资格确认。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动我州大中型客货车考试服务能力提升。
特此公告。
联系人:斯警官
联系电话:0908-4222516
联系地址:新疆阿图什市新城街道兴业路7号
克州公安局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