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分局关于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公告
| 索 引 号 | 080237920/2026-00003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6-01-06 11:38 | 发布日期 | 2026-01-06 11:58 |
| 文 号 | 〔〕号 | ||
| 发文单位 | 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管委会 | 发布机构 | 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管委会 |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等相关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现将2025年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报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经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需要报送2025年度报告。
二、年报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年报报送方式及流程
方式一: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专栏报送
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https://zwfw.xinjiang.gov.cn/efficientlyOnething/onething-xinjiang/onething/themeColumn),选择“法人生命周期”,点击“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跳转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完成年报报送。
方式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官网(https://nb.scjgj.xinjiang.gov.cn/nbtb)直接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
方式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报送
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点击界面右侧“服务栏”→进入“市场主体年报系统”(http://scjgj.xinjiang.gov.cn/)→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办理年报。
方式四:微信小程序报送
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丝路有信”,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系统首页办理年报。
点击首页下方“经营主体”按钮,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自动显示主体名称、联络员姓名、联络员手机号和身份证信息;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即可登录(注:首次登录需点击“联络员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
方式五:“新疆市场监管” 微信公众号报送(仅限个体工商户)
关注 “新疆市场监管” 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 “网上办事”,选择“个体户年报入口”,通过手机端完成年报填报。
方式六:二维码扫码报送(仅限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扫描下方专属二维码,直接进入年报系统办理。

四、温馨提示
各类市场主体若未按期履行年度报告义务,或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息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处理。
防诈骗提醒: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务必提高警惕,切勿随意点击链接或填写个人信息。如不慎上当受骗,请立即拨打 110 报警。
年度报告相关规定,具体内容、操作流程如有疑问,可向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分局咨询电话:0908-4610921;也可关注“新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了解我们”。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分局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