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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食品经营许可(含变更、换发补发和注销事项)

索  引  号 KZ014-2019-00016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10-11 11:44
名        称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含变更、换发补发和注销事项)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事项名称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含变更、换发补发和注销事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2、《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登记注册、信用监督管理室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数量

获取方式

材料格式

备注

1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原件

1

在线下载

A4纸打印

2

工商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一份。

复印件

1

A4纸复印

3.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

2

A4纸复印

4

外地常住人口提供居住证复印件一份。

复印件

1

A4纸复印

5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复印件

1

A4纸复印

6

食品经营场所室内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图、

复印件

1

A4纸复印

7

食品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

复印件

1

A4纸复印

8

食品操作工艺流程

复印件

1

A4纸复印

9

食品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复印件

1

A4纸复印

10

食品供货运输合同

复印件

1

A4纸复印


办理流程

1、受理,1天;

2、审核批准,7天;

3、办结,1天。

办理地点 新疆阿图什市帕米尔路西3院克州行政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邮编:845350; 乘车路线:乘坐1路、4路州医院站下车,往回走100米即到。
办理电话 (0908)4212105 监督电话:0908-4212105
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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